西周奴隶制的衰落及宗教神权的动摇
来源: 国家数字文化网
 
    周朝建立以后,社会有了暂时的稳定,生产有了进步,形成了封建社会历史家所谓“成康之治”(公元前1115—前1053)。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上出现有不贵而富的人。周穆王(公元前1001—前947)制定的刑罚,有“金作赎刑”的办法(《书经·吕刑》)。古代“刑不上大夫”;刑罚只及于“庶人”。“庶人”能出“金”来赎罪,必是不贵而富的人。“金作赎刑”就是贵族奴隶主向这些不贵而富的人勒索财物的一种办法。这种人可能主要的是新兴的自由工商业者或其它新兴的财富占有者。

    贵族奴隶主与自由民及工商业者的矛盾,以后更加尖锐。到了西周末年出现了新的社会危机。周厉王(公元前878—前842)搞“专利”,要独占矿产、木材、禽兽、鱼鳖、食盐等天然资源。这使统治者与工商业者、自由民本有的矛盾激化起来。当时的一个芮良夫警告厉王说:“专利”“所怨甚多”,就是说,要激化各方面的矛盾。又说,“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以上见《国语·周语上》)。同时“国人谤王”。厉王派人“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当时一个召公警告他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同上)。

    先秦所谓国人,就是住在城市中的人,包括贵族和为他们服务的半自由的工商业者,以及少数自由的工商业者。

    照召公所说的,厉王所禁止说话的国人,是“民”,大概主要的不是贵族而是半自由的和自由的工商业者。“国人”与厉王斗争的结果是“国人”胜利。厉王被驱逐。

    《诗经》中相当大的部分,收集了西周时期的民间歌谣。从这些歌谣中可以看出,被剥削阶级对于剥削阶级的掠夺与剥削提出抗议。有一篇说:“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魏风·伐檀》)就是质问:奴隶主阶级不种田,凭什么拿走粮食,不打猎,凭什么拿走珍贵的兽皮。在被剥削阶级不能忍受剥削的时候,就以迁徙逃亡为消极的抵抗。有一篇说:“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魏风·硕鼠》)意思是把奴隶主阶级比为大老鼠,过着寄生的生活。被剥削者不能再忍受了,要逃亡找一个“乐土”。所有这些都表明了西周以来的奴隶制开始动摇和没落。

    奴隶制的危机加深了,人间的统治者的威权削弱了。这种社会情况反映在思想上,就是西周以来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宗教信仰的动摇和神权的削弱。

    在西周初年,统治者本来是以“天”保佑有“德”的人这个宗教思想来欺骗、麻醉老百姓的。在西周末年,在社会上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加上自然灾害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个思想受到怀疑了。《诗经》有一篇说:“民今方殆,视天梦梦。”(《小雅·正月》)又有一篇说:“浩浩昊天,不骏(大)其德(惠),降丧饥馑,斩伐四国。”(《雨无正》)又有一篇说:“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小宛》)这些诗歌的作者,对于上帝的存在还没有怀疑,但已怀疑宗教所宣传的这个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正义性,开始向他提出质问。《诗经》中有的篇甚至认为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和人民的痛苦,并不是上帝给与的,而是人自己造成的,“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古代无神论思想的萌芽。

出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一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版(1980年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