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于1963年5月25日至6月18日在北京举行。
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八届十中会全会重提阶级斗争以后的形势下召开的。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观点,进一步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中央统战部在学习和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在部务会议范围内开展了对统战政策、理论问题的检查,形成了一个《关于中央统战部几年来若干政策理论性问题的检查总结》(简称《专题报告》)。这个报告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指导下,不点名地对李维汉同志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提出的关于统战工作的一些见解和主张,如对资产阶级人们的改造争取到1962年实际达到消灭阶级的水平,统一战线成为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民主党派成为社会主义政党等进行了所谓的批判。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讨论《关于中央统战部几年来若干政策理论性问题的检查总结》,另一个是讨论全国三届人大、四届政协党外人士的安排问题。
5月25日,会议正式开始,出(列)席会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长或副部长,各中央局统战部长或主管统战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同志共计六十二人。其中华北地区九人;东北地区六人;华东地区十五人;西南地区四人,西北、中南地区各十二人;中组部、中宣部、公安部、全国妇联各一人。
会上,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金城同志就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安排问题,作了说明。着重讲了以下几点政策性意见:(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全国人大代表的政治条件的要求要严一些,特别是对新提名的更要慎重,政治上的要求要更严格一些。对已经安排的党外人士,没有特殊的原因,一般不要去掉。(2)坚决贯彻减少兼职的原则,除了极少数主要从事政治生活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士、工商、民族、华侨、宗教、社会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和已经不从事其专业工作又有较大代表性的老知识分子,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兼职以外,对于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知识分子,为了避免影响他们的科学研究和专业工作,必须坚持一人一职的原则。(3)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在主要领导人物的安排上应保持大体差不多的阵容。(4)关于妇女代表的比例,必须占到中央规定的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要求。(5)对绝大多数爱国的,愿意接受党的领导和改造的宗教界人士,仍然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6)关于平衡问题,有的方面以地区的或局部的平衡为主,有的则应以全国平衡为主,小平衡服从大平衡,局部平衡服从全国平衡,地方平衡服从中央平衡。与会同志经过讨论同意这些意见,并决定会后根据这些意见,进行人物安排的具体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