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为发展农村教育建言献策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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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年末,民盟中央对山东、辽宁、四川三省进行了关于“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及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调研,寻找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良方”。

 

农村教育 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尚未确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无可靠来源,相当多的县级财政没有拨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少农村学校所收杂费成为公用经费的惟一来源。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不少学校反映,按照“一费制”标准收费还不够支出课本、作业本、取暖等必须支出和交纳代收费。

 

    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经费不足。实施税费改革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被取消,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费用的来源缺乏具体保障措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缺口比较大。据山东省测算,全省查明危房217万平方米,需改造资金10亿元,每年还会产生150万平方米的危房,需改造资金7亿元,加上累计欠款5亿元,危房改造资金缺口较大;据四川省统计,全省仅D级危房就达270万平方米。

 

    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普遍存在知识老化、实际学历和教学能力偏低及聘用代课教师等问题。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在基础教育阶段,忽视对学生进行本地区有关知识的教育和有关生产知识技能的教育,致使初中毕业生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和劳动技能,而升学的学生因缺乏对乡土的情感往往也不再回乡;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涉及到教育、农业、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由于条块分割,部门之间协作不够,教育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较低。

 

经验探索 成功经验得出有益启示

 

    民盟中央在调研后指出,各地方政府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为重点,将农村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给人们以有益的启示。

 

    让法律为农村教育保驾护航。如山东省政府的《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为农村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实施义务教育的办法》、《辽宁省困难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杂费、课本费实施办法》、《辽宁省扶贫助学实施方案》。

 

    让教育督导更深、更实、更透明。为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到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辽宁省专门建立了教育经费专项督导制度,出台了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评价办法,将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教育专项经费作为重要的督导评估内容;山东省则建立了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的基础教育逐级督导机制,明确提出教育综合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情况,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让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三农”服务。“三教一体”办学模式是辽宁省朝阳市北票的娄家店乡初级中学的新探索,这是一条以普通初中为依托,实现普通教育、实用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三种学制相结合,教育、生产、科研、经济、人才培养一体化的成功之路,既使学校教育完成了对农民新型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又切实把好新生劳动力的入口关,使新生劳动力成为农民致富信息的传播者,产业调整、多种经营、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一种“双元制”教学模式在山东省被积极推行,它集教学、生产、科技推广与服务多位于一体,并突出了实践教学环节,走出了一条校企结合、产教结合的办学新路子。

 

战略建议 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通过对多省的调查研究,民盟中央就实现“普九”、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巩固已有的成果,以及在新情况下如何完善新的领导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提出了战略性的建议。

 

    当前维持和发展农村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议政府将教师工资、公用经费缺额、校舍的维修费用和教师培训等四项费用明确为政府责任,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明确规定经费标准;明确每项经费中各级政府分担的责任,县级政府财力不足的,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补齐;对西部省区财力不足的,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齐;从财政制度上加以保证,原来没有列入经常性预算的,要新建科目,列入经常性预算,且做到教育经费单列;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的行政监督和检查,及时采取财政等行政措施,纠正不当行为。

 

    建议加快研究、制定教育经费保障法或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对政府在义务教育上的财政与管理责任从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推进义务教育资源筹措与配置机制的法制化。

 

    建议在贫困农村建立最低教育保障制度,确立公共财政为最低教育保障提供有效支撑。同时,鼓励并吸收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教育基金、教育彩票、教育银行等有效途径,促使政府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形成对教育保障体系有力的资源支持。

 

    为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建议在县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本行政辖区内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宏观政策和重大问题;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打破初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界限,在初中后期适当增加通用技能和职业技能教育,注重培养“留得住”的新型农民和“送得出”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发达地区的农村,可以尝试打破学历文凭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完善学位(学分)课程制度,推动终身教育体制的形成,鼓励发展两年制社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