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法院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包括商事、知识产权、海事海商)、行政等各类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076696件,比上年下降0.83%。其中,受理各类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5676413件,比上年上升0.11%;占全部案件的70.28%;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89566件,比上年下降3.14%,占全部案件的28.35%;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016件,比上年上升7.03%;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7701件,比上年上升0.34%,占1.33%。共受理各类一审案件5130760件,比上年下降0.03%。其中,刑事案件632605件,比上年上升0.2%,占全部一审案件的12.33%;民事案件4410236件,比上年下降0.22%,占全部一审案件的85.96%;行政案件87919件,比上年上升8.91%,占全部一审案件的1.71%。全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各类二审案件494036件,比上年上升2.12%。其中,刑事案件97579件,比上年上升3.38%;民事案件371323件,比上年上升2.66%;行政案件25134件,比上年下降9.18%。受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51617件,比上年下降4.69%。全年共审结上述各类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138944件(结案数均含上年旧存),比上年上升0.35%。其中,审结各类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5684781件,比上年上升0.77%,结案率为94.1%;执行案件2343868件(含上年旧存),比上年下降0.99%,已执行案件的标的金额人民币3434.6亿元。办结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7171件。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告诉申诉和非诉来信来访3973357件(人)次,比上年上升8.68%。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5139171件,比上年上升0.63%,结案率为94.31%;审结各类二审案件492612件,比上年上升2.83%,结案率为92.98%;审结各类审判监督案件52998件,比上年下降4.35%,结案率为84.76%。此外,共适用特别程序(包括海事特别程序及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审结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案件22302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124件,比上年上升18.24%。审结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的案件36137件,执行超过执行时限的案件135559件,全年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的案件共22.8万件,决定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用人民币10.57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国家赔偿以及指定管辖等各类案件3468件,审结3587件。其中,审结死刑复核案件和刑事再审案件300件,审结民事和涉外商事上诉案件372件及再审案件59件,依法监督和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民商事执行案件293件,依法审查处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089件,制定司法解释20件,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涉诉讼来信来访119518件(人)次。截至年底,全国法院尚有未结各类案件759296件,下降7.82%。其中,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356664件,下降2.34%;未结执行案件383887件,下降12.79%。
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等方面的考验,面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全国法院坚持防治非典和审判工作两手抓,坚持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照法律作出裁判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裁判公正,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审判刑事案件,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惩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立公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文明执行。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共复查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12万件,对存在认定事实不准确、审判程序不严格、裁判结果不公正等问题的5805件案件依法予以纠正。按照“有罪依法判决,无罪坚决放人”的要求,高度重视,齐心协力,从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限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截至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清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4100件7658人,除少数案件因法定事由外,全国法院所有超期羁押案件全部如期清理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和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所属人民法院实现零积案。防止产生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