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坚持从严治警、执法为民,狠抓公安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公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新的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一是组织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联系指导和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法,深入开展了大讨论活动,掀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召开公安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2003年7月12日至14日,公安部党委召开了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公安部党委成员、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政治部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长、政治部主任,以及副省级市公安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人重要批示精神的意见、措施,明确提出了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三是召开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2003年11月20日至22日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第十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的公安工作,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研究确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通过上述措施,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方向,鼓舞了信心,深化了认识,振奋了精神。一是牢固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整个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二是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广大公安民警增强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确定了今后五年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机制建设、执法工作、警务保障和队伍建设五个方面的奋斗目标。
二、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加强了公安队伍建设。一是颁布实施“五条禁令”。针对公安队伍在枪、酒、车、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公安部先后分两批组织30个工作组、150多名干部,深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进行督促、检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也组织了2万多个工作组、近10万名干部,赴基层公安机关进行督促、检查。200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件738起,查处民警988名,追究领导责任561名,开除和辞退民警387名。二是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公安机关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加强了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建设。三是强化教育训练工作。全国公安机关把教育训练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建立了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三个必训”制度,对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轮训。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轮训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领导班子成员24万人次。四是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2003年2月,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明确了“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各级公安机关狠抓廉洁自律,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通过上述措施,一是公安队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五条禁令”的颁布实施,不仅在公安机关内部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而且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二是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内部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比2002年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三是广大公安民警的言行举止、警容风纪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工作责任心越来越强,工作干劲越来越大。四是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警民关系有所改善。
三、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一是开展端正执法思想的集中教育活动。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广州市孙志刚等典型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人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公安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精神,开展了端正执法思想的集中教育活动,强调在充分履行专政职能的同时,大力强化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服务职能。二是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户籍、交通、出入境、消防管理方面推出了30项便民利民措施。各地公安机关也相继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三是推进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以后,公安部组织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相关的公安法规、规章和文件进行了清理,出台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四是坚决查处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杜绝发生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违法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政策和指标,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的发生,坚决撤出公安民警及其家属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五是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和公安信访举报积压件集中清理工作。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实现了无超期羁押人员的清理目标。
通过上述措施,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端正执法观念,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方面有明显进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新变化;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所队建设,基层所队的面貌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一是加强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的执法工作和内部管理。2003年7月31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系统加强派出所执法工作和内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所队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认真解决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存在的“稀拉松”、“脏乱差”、“冷硬横”等问题。二是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全国公安机关切实加大了对模范派出所和优秀公安民警的宣传表彰力度,宣传表彰了一批基层先进典型、爱民模范,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三是推进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的正规化建设。全国公安机关按照“选一个好所长,带一支好队伍,建一套好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派出所所长和民警任职资格考试和教育培训制度,规范了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派出所民警的素质。各级公安机关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了对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的投入,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的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学习先进、树立正气、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的工作呈现出新气象。
五、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维护伊拉克战争期间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和爆发后,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中国内社会稳定。二是全力以赴投入防治非典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防治非典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防治非典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2003年4月15日至6月18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与非典有关的违法犯罪案件2.3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5万名;依法处置因非典引起的阻断堵塞公路事件1496起。三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四是加强反恐怖工作。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建立了反恐怖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了反恐怖工作基础建设,筹办了“长城2003”反恐怖综合演习,积极开展了反恐怖国际合作。
通过上述措施,一是确保了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实现了“大事不出,力争小事也不出,确保万无一失”的目标。二是在境外不断发生国家政权更替、局部战争、骚乱和恐怖事件的情况下,2003年,中国境内没有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事件。三是在境内,“法轮功”邪教组织公开进行破坏活动的能量继续衰减。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专项斗争和区域性整治行动。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234.1万起,特别是成功地破获了一大批重大恶性案件。二是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金融诈骗、证券犯罪、侵吞国有资产、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并积极参与打击走私犯罪专项斗争及联合行动,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秩序。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6万起,为国家和人民挽回巨大经济损失。三是组织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整治涉油重点地区127个,破获涉油刑事案件1955起,打掉涉油犯罪团伙2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多名;破获涉电刑事案件95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多名。四是全面推进禁毒斗争。公安部组织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金三角”毒品入境和跨区域贩毒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打击制贩和跨国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和省际交界处禁种铲毒联合行动,加强了堵源截流和对毒品危害严重地区的重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了对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4万起,缴获海洛因9535.8公斤。五是大力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开展了对公务用枪、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整治和禁娼禁赌等专项行动,消除了一批治安隐患。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加强了社会面治安管理。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一是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439.4万起,与2002年基本持平。二是绝大多数地方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2003年,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比2002年下降。三是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明显减少。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的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杀人、抢劫案件分别比2002年下降32.3%、29.7%、24.5%、7.2%、4.2%。四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从国家统计局2003年在全国987个县(市)、3729个乡(镇)进行的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来看,在10万名被抽查的群众中,认为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占91.2%,比2002年上升7.1个百分点。
七、改进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服务。一是加强户政管理。全国公安机关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办法。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准备工作。二是加强边防管理。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暨反偷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偷渡犯罪和非法出入境活动。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获偷渡案件1054起,抓获偷渡活动的组织者、运送者645名。三是加强出入境管理。全国公安机关加强出入境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非法移民活动。积极改革护照申领工作,在部分大中城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四是加强消防管理。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督促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着力提高各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003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40.2万次,救助遇险人员1.4万名,抢救、保护财产240多亿元,比2002年分别上升6.6%、186.7%、84.6%。五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实施了“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上升的势头。六是全面实施“金盾工程”。公安部于2003年9月召开了全国“金盾工程”工作会议,明确了“金盾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对全面实施“金盾工程”进行了部署。“金盾工程”一期建设进展顺利,并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逐步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上述工作,一是为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二是维护了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为境内外人员的正常往来提供了便利。2003年,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出境969.9万人次,比2002年上升13.4%;全国公安边防和出入境管理部门检查出入境人员25506万人次、交通运输工具2137万辆(架、艘、列)次。三是火灾事故稳中有降。2003年,全国发生火灾事故25.5万起,比2002年下降1.4%;造成3098人受伤,同比下降9.3%。四是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2003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8万起,造成49.4万人受伤、10.4万人死亡,比2002年分别下降13.7%、1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