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人才建设和部队院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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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

 

    经中央军委批准,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加速人才培养座谈会于2003年6月4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集中研究落实江泽民主席关于抓好人才战略工程的重要指示,动员和组织全军大规模培养人才、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军队现代化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3个月后,中央军委正式颁发《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规划》。这个规划是中央军委根据世界军事变革发展趋势作出的科学决策,是全军的第一个人才建设宏观发展规划。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推动军队人才建设的整体发展,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有力促进全军的现代化建设。《规划》在客观分析军队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强调军队人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履行打得赢、不变质的历史使命和完成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的双重历史任务,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规划》着眼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对军队未来一、二十年人才建设应达到的数量规模、知识结构、复合素质等提出了相应的目标要求,并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的指挥军官队伍、参谋队伍、科学家队伍、技术专家队伍和士官队伍,突出培养人才、提高素质这个核心,按照各支队伍的特点进行了分类设计,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措施。为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规划》提出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分两步走:第一步,2010年前主要是打好基础、理顺关系,力争使人才队伍状况明显改观;第二步,2020年前主要是加快发展、整体推进,实现人才建设大的进步。《规划》还对实施人才战略工程的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

 

    2003年9月,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对2004年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作出部署,确定再选送1600余名军队干部到北大、清华等29所普通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制定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这项计划规定,由部队负责选拔和推荐考生,送学对象主要是部队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理工科教学科研的教研人员;各普通高校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招生专业为与军队武器装备发展和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密切相关的工程技术类学科,学员毕业后回部队工作。计划实施以来,教育部专门从国家计划内出资、留出招生名额,给予军队干部单独考试的特殊政策;各普通高校专门为军队干部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军队各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考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截至2003年,中国军队已选送3000名干部到地方高校深造。

 

    2003年9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意见》围绕全面落实现行干部交流政策制度,对《现役军官法》和《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规定的定期交流、岗位轮换、作战部队接近或达到平时任职最高年龄的干部交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的交流、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干部内调交流、任职回避交流等6种基本交流形式,逐一进行明确和规范,针对工作不够落实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措施。还就加强干部培养性交流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交流的对象、范围、数量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机关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德才优秀,有发展潜力,需要经过部队和院校任职锻炼的综合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作战部队交流的对象主要是缺乏机关和院校任职经历的后备干部;院校、科研单位交流的对象主要是缺乏部队任职经历的领导干部、指挥教员,以及与作战训练、武器装备、军事医学等密切相关的科研人员。跨军兵种交流主要是使培养对象熟悉掌握与本职及拟任职务紧密相关的军兵种知识,切实提高联合作战指挥能力。干部跨军、政、后、装交流,今后几年主要是从师以下作战部队挑选部分优秀营连级主官跨军政岗位交叉任职,选拔部分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基层指挥岗位;从总部和大军区级单位挑选少量优秀军级干部,跨军、政、后、装交流任职。

 

    2003年底,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军队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对改革和完善军队博士后管理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规定》共8章53条。《规定》决定,为加强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军成立由总部有关部门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为吸引地方优秀博士毕业生到军队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工作,决定各设站单位及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要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介绍设站单位的情况;设站单位招收本单位人员不得超过20%,招收名额主要用于引进地方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军队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工作的地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或出站时办理入伍手续的,入伍时间从批准其进入军队博士后站工作的时间起计算;为确保出站博士后人尽其才,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专业不对口、需跨大单位调整交流的,由总政干部部在全军范围内统一调整安排。《规定》决定设立军队博士后专项经费,与国家财政拨款和设站单位自筹资金一起构成军队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经费,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科研补助和日常管理;各级科研主管部门也应当在科研项目、仪器设备等方面向设站单位倾斜。在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单位,由总部、有关单位和设站单位共同筹资建造军队博士后公寓住房。对于没有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设站单位可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

 

    与此同时,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发了《关于提高军队院士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把在军队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5000元。通知同时决定,提高院士津贴标准后,军队两院院士不再参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对象的遴选。军队院士津贴制度是2001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建立的。

 

军队院校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喜庆50周年华诞

 

    中国国防科技人才的摇篮——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走过整整半个世纪的创业岁月。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前身为1953年诞生于哈尔滨的军事工程学院,1970年学院主体南迁长沙,1978年改建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1999年4月26日,中央军委又颁布命令,将长沙地区3所军事院校并入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赋予学校培养军队高级科学工程技术人才与指挥人才,培训军队高级领导干部,从事先进武器装备和国防关键技术研究的重要使命。新组建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直属中央军委领导,在校学员比当年的“哈军工”增加了1倍,达到1.3万多人。

 

    2003年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已成为军队学科门类最多的院校,学科专业及其研究方向覆盖了国防科技关键技术的主要领域,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军队“2110工程”建设学科领域15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设岗学科6个,拥有博士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科专业8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在2002年全国首次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有4个一级学科进入同类学科前8名,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位居本学科第一名。50年来,在为国家和军队培养的13万多名英才中,有14人当选为两院院士,近300人走上了省、部、军级以上领导岗位;所取得的近4000项高水平科研成果中,有1885项获得国家和军队科技进步奖。

 

军队首批军师职指挥员担任国防大学教官

 

    从军队遴选出的首批13名军、师职指挥员教官,2003年8月从三军演兵场步入国防大学讲坛,开始执教生涯。这是中央军委、解放军总部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军队现代化跨越式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教官是从部队指挥干部中选调到指挥院校的流动型教员,主要承担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与部队实践联系紧密学科的教学科研任务。在指挥院校实行教官制,对改善院校教员队伍结构,增强生机和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宽军队高中级干部培养渠道有着重要意义。这13名教官,是根据国防大学教学需求,经相关大单位推荐,由总政从陆、海、空军和二炮部队中遴选出来的。这些教官都曾在师、旅、团主官岗位或在军以上机关任职。陆军教官参与组织过战役演习,海军教官担任过舰艇长并参与组织过编队训练,空军教官有驾机翱翔蓝天的本领,二炮教官参与组织过实弹发射训练,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与科研能力。这些军、师职教官主要从事国防动员、联合战役、军种战役、作战指挥、政治工作、后勤和装备等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军队研究生教育实施战略性调整

 

    2003年9月,军队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加快研究生教育的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了加强研究生教育建设的新办法、新措施,决定对研究生教育实施战略性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有:突出学科体系的军事特色,大幅度增加军事学科的比例,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与高新武器装备密切相关的工学学科;加快实现研究生教育由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施“名师工程”,大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批站在科技学术前沿,能够领导学科发展潮流,享誉国内外的研究生导师。会议要求军队院校要着力研究解决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人才培养中注重科技素质和胜任本职工作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加大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力度,增大面向一线作战部队主官招收研究生的比例,提高指挥军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同时,建立人才培养的科学机制,努力形成军事教育与依托国民教育、院校培养与岗位锻炼、吸引保留人才与培养使用人才并举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院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

 

    经中央军委批准,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于2003年11月1日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军院校和训练机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任务,全面推进军队院校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创新发展。会议指出,军队院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是全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创新军事理论和高新技术的重要基地,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要朝着规模化、集约化办学的方向不断前进,拓宽依托国家高等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路子,使军队院校教育由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变为以继续教育为主,军队院校生长干部的学历教育基本实现大学本科化。要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提倡科学求实精神,在培养军事人才的知识基础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工夫。

 

军队院校招生

 

    军队人才建设,一方面将继续发挥军队院校培养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训军队干部的路子越走越宽,特别是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以及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的规模和数量逐年扩大。

 

    2003年,军队50余所部队、武警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涉及专业200多个,全部为本科。200多个专业中主要是军队建设所需的理工类专业,其中少量的文科专业中多为外语、哲学类等专业。在军事院校中,文理兼收的主要有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海军后勤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等。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法进行。报考军校但因体检等原因未被录取的考生,将继续按其填报的地方高校志愿录取。2003年,中国有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65所地方高校在30多个省(区、市)招收国防生4000余名,招生数量之多和招生省份之广均为历年之最。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在考试前填报国防生志愿,体检、面试标准和办法与军校录取标准基本相同。被录取的国防生将与高校、军队驻高校的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期间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在高校学习期间需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其所学课程与高校同专业同时入学的其他学生基本相同。国防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将按协议分配到部队工作,其职级和工资待遇参照同期入军校学习的学员确定。

 

    对于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

 

    2003年,军队飞行学院向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飞行学员。报考飞行学员的考生除参加中国高考外,都要进行严格的心理选拔,由飞行专家和心理学专家运用心理学原理,来检测考生是否适合从事飞行职业,以及通过培养是否能成为独立完成飞行任务的飞行员。高考成绩达到招飞录取控制线、心理选拔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的考生,空军按规定加分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心理选拔成绩高的考生。按计划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的录取工作于7月15日结束。新学员中的196人获得国家招飞奖金。他们的高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二批本科控制线。被录取的飞行学员在军队飞行学院学习期间享受统一发放学员被装、佩戴学员肩章、免交伙食费、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等军校学员的供给制待遇。由于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被录取的飞行学员按照规定享受飞行人员的特有待遇:国家规定飞行人员有较高的伙食标准;每年可享受身体健康疗养一个月;飞行人员结婚后,配偶可随军(符合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即可参军入伍),随军后优先安排住房和工作,没有随军的每年安排探亲假一次;飞行人员的子女参加地方高考、中考,凡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到军队院校学习。飞行学员经训练合格后,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员(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分配至航空兵部队。

 

    2003年,空军首次在普通高校招收飞行学员,19名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6月14日被空军飞行学院正式录取为飞行学员。这是自1987年招飞制度改革以来,空军首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这些大学生飞行学员分别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等17所普通高校,是从全国74所国家部(委)、省(市)属普通高校符合选飞自然条件的数万名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的。他们将在空军飞行学院进行为期两年半的基础训练、航空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合格者被授予军事学学士,成为双学士复合型飞行员,被定为正连职军官,到空军航空兵部队任职。这项改革旨在改善军队飞行人员队伍的知识结构,适应新武器装备对高素质飞行员的要求,加快培养复合型军事人才。

 

    2003年8月中旬,武警部队召开院校工作会议,宣布武警院校从2004年起将降低士兵的招收比例,扩大招收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数量,生源主体将由士兵变为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一重要举措是根据中央军委的人才战略工程和武警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推出的,旨在提高生源质量,加速人才培养,造就大批忠于党和人民的现代警官。

 

    生源质量偏低是制约武警院校办学质量和干部素质的一个现实问题。近年来,受地方高校扩招等因素的影响,士兵生源的文化素质下降,每年参加统考的士兵考生中,真正全日制高中毕业的比例较低。为改变这种状况,武警部队下决心优化生源结构,努力提高生源的整体质量。按照这项措施,士兵生和地方生的比例将由2003年6∶4调整为4∶6,形成指挥专业的生长干部以招收士兵生为主,技术专业的生长干部以招收地方生为主的生源格局。其中,内卫指挥、汽车、特警和侦察等指挥专业本科生,以招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士兵为主,以给优秀士兵成长进步保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机要指挥、军需管理、装备管理、声像维修以及医疗放射等技术专业本科生,将招收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