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点疫区隔离措施
中国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4月23日发布通告,对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采取隔离控制措施,以有效控制非典型肺炎的扩散,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告指出,对于受到非典型肺炎扩散污染的人员和场所,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措施,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隔离对象包括: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与非典型肺炎病人及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受非典型肺炎污染的医院、工厂、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写字楼、居民住宅、村落、学校及其他特定场所;受非典型肺炎污染的动物和其他物品。

 

    通告指出,需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和场所,由市或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切断非典型肺炎传播的需要确定,并予以公告和组织实施。隔离期间,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被隔离人员的宣传和思想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疾病防治和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保证生活必需的有关费用由政府负责。

 

    被隔离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地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隔离场所;对被隔离的动物和物品,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通告指出,对违反隔离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隔离措施的解除依法由原宣布机关决定并予以公告。

 

    本通告自2003年4月23日起施行。

 

    经过整整14天的隔离,到5月8日下午5时整,北方交通大学学生公寓A、B、C座(海淀区交通大学路3号院1、2、3号楼)、中央财经大学西塔楼29号(海淀区皂君庙东里29号楼)正式解除隔离。隔离期间,北方交大与中央财大隔离区均未发现非典或疑似病例,隔离措施取得圆满成功。

 

    截至5月28日,北京全市实行分散隔离和集中隔离的非典患者及与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共计29200人,已解除隔离观察26679人。

 

    6月9日,经评估专家组评估,报北京防治非典联合工作组同意,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此前正式下文,批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逐步恢复正常医疗工作。医院举行复诊仪式。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北大人民医院受到严重污染。为有效控制疫情,北京市政府于4月24日对其实施封闭隔离。隔离期间,医院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消毒,对布局不合理的区域进行了改造。5月16日解除隔离后,该院开始了复诊准备工作,制定、完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并对全院职工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