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年。作为高校扩招后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212.2万人,比2002年净增67万人,增幅达46.2%。至2003年9月1日,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的近150万人,比2002年同期净增50万人,就业率为70.1%。其中,研究生就业率93.4%,本科生83.8%,高职(专科)55.9%,均比2002年有所增长。截至12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3%,比2002年底上升3个百分点,实现就业人数176万人,比2002年底净增60万人。
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了强有力的领导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都要把促进他们实现就业和创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温家宝总理5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强调,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解决好了既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全力以赴地做好。6月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华建敏国务委员、陈至立国务委员出席,黄菊同志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省级政府责任明确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中央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49号]),积极主动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大部分省市成立了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领导亲自部署、督促落实。
(3)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国务院出台的11项政策措施,中组部、中编办、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先后出台14个配套文件,明确了107项具体政策。
(4)唱响了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的主旋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受到广大毕业生的积极响应,从43000名报名者中招募了6000名志愿者分赴西部12省区;中组部、人事部、共青团中央、中编办、教育部还共同发文选拔了600名优秀毕业生到西部乡镇政府工作;公安部门选拔了10000名毕业生充实基层公安队伍。北京、辽宁、河北等省市还因地制宜,实施了地方基层志愿者服务项目,推动毕业生下基层。
(5)以就业为导向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效果初步显现。教育部明确提出了将高教发展规模、专业设置、高职培养、教育评估等同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18项具体措施。针对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低的现状,教育部与劳动保障部共同开展了“2003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
(6)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取得较大进展。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6月13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亲临教育部,开通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各地、各高校也按要求加快了建网进度,网上招聘活动取得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