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7月至8月,中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14个第二批启动建设并提出验收申请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了验收,与此同时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组织专家对22个第一批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验收或评估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和教育部于10月发布了《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和《关于通报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结果的函》。至此,经认定挂牌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达到36个。
截至2003年6月,3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在孵科技企业数达3886个,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为1273个,占在孵企业的32.8%,毕业企业数为1012个。园区内现有753个研发机构,园内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152项,在孵企业累计申请专利4882项,获批准专利2293项。吸引留学回国创业人员1600余人,创造就业岗位约10万个。
7月,应英国驻华使馆邀请,教育部派出5人代表团赴英,对英国大学科技园协会及科技园区进行了回访,就中英大学科技园合作项目,中国大学科技园高级管理人员国际培训方案及课程设置等进行了磋商和安排。10月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和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代表中英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与英国驻华使馆文化教育处关于开展科技园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0月,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在武汉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会议”,推动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进入新阶段。会议认真回顾和总结近年来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讨论《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下一步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来自北京、上海等国家大学科技园所在26个城市的主管市长,所在省(直辖市)科技、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包括清华大学等高校的14位副部级校领导在内的70余所主要依托高校的主要负责人,各大学科技园负责人共300余人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了会议。
武汉市政府、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科技园等十个单位代表地方政府、依托大学、大学科技园和入园企业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周济部长在回顾近年来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成绩时指出:经过几年的探索,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发展势头强劲。一是数量稳步上升,二是实力不断壮大,三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大学科技园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解决就业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谈到对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重要性认识时,周济部长说:要从国民经济建设大局上,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上,从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上思考大学科技园,才能把那些涉及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全局性、长远性、重大性的问题想明白,才能把大学科技园建设好发展好。为了实现现代化,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必须有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中国必须发展自己强大的高等教育。如何在保证实现全民教育目标成为重中之重的同时,加速高等教育的发展,这是一个艰难而又必须做出的重大抉择。中国必须走一条既顺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潮流,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高等学校与国家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关系密切,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高等学校应抓住千载难逢的重要发展机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兴办大学科技园。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项创举,符合中国国情,富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是中国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优势所在。周济部长指出:高举“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旗帜、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坚定不移地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协调发展之路,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高校要在产学研结合的实践中“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
赵沁平副部长在总结讲话中对今后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等学校的领导者,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大学科技园对高等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将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学校整体建设与发展规划,要在大学科技园规划、建设和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使大学科技园成为高等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与汇聚的平台。二是转换机制,调整政策。办好大学科技园,要着重解决好机制创新问题。大学科技园实行政府推动支持、高等学校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导向,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推动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要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彻底理顺高校和企业的产权关系。三是狠练内功,加强合作。大学科技园要狠练内功,以改革求发展,以创新求发展。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要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加强孵化能力与条件建设。要规范企业入园、毕业退出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管理,探索建立大学科技园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四是加强扶持,客观评价。科技部、教育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有计划地在大学科技园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对大学科技园给予专项支持。同时,两部积极推动大学科技园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研究评价大学科技园发展状况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大学科技园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加强分类指导与管理,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政策研究。
本次会议,科技部、教育部还为第二批启动建设并通过验收、得到认定的14个大学科技园授“国家大学科技园”牌。
首批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结果如下:
A类国家大学科技园:
清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B类国家大学科技园:
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复旦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西安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南京大学-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
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
天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C类国家大学科技园: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云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
附:第二批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哈尔滨 |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北京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