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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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认真落实“一费制”和“三限”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两项重点工作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必须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必须执行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据统计,已经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减轻农民经济负担17亿多元。

 

    加大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2003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普遍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现象。

 

    10月下旬,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湖北等12个省的学校收费管理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据统计,2003年各地和共派出检查组2万多个,检查了35万所学校;共查处违规收费8.53亿元,已清退6.39亿元;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9550多件,并对2488名有关责任者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395名校长被撤职。

 

    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部积极开展工作,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据测算,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达359亿元,占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投入的36.3%,较好地履行了发展农村教育的职责。认真落实《教育法》关于“三个增长”的要求,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中,根据当年财政收入实际增长情况及时调整当年中央教育事业费预算,确保教育事业费增长比例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建立起了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的机制。

 

    完善助学制度,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教育

 

  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委和各地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03年,中央拨款4亿元,为全国77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拨款1亿元,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安排1.5亿元高校助学金贷款贴息和2.4亿元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加强规范和管理,降低教材价格

 

  教育部会同价格、新闻出版部门制定政策,采取措施,降低学生用书费用,禁止学校在规定书目外统一为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使一些省教材价格总体下调10%,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一些省采取有效的办法在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时实行最高额度限制,有效遏止了职能部门对中小学的摊派行为。

 

主要特点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共同治理合力

 

  2003年初,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月,吴官正、何勇同志到教育部进行调研,吴官正同志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同志多次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出明确指示。教育部党组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及进展情况,还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教育部关于2003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国教育系统内做出工作部署。

 

    2003年5月,经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同意,建立了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印发了《教育部关于2003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执行。

 

    各地建立了厅局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部分市、县也建立了联合治理机构。绝大多数省份的领导亲自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江苏省把2003年作为“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年”。上海市提出“要率先把上海市建设成教育收费规范的城市”。

 

    由于建立了综合治理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省、市、县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逐步形成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开展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加强舆论监督,社会广泛参与

 

  2003年,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安排各地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纷纷开辟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宣传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宣传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国教育电视台制作了六期《取信于民——治理教育乱收费访谈》直播节目,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教育报开辟了“教育收费政策系列解读”,深入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署,解答教育收费政策与规定,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许多省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走进”电视,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和有关政策、规定。有的省举办“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及时解决问题。据统计,全国各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举报电话1.17万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管理更加规范,制度逐步健全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要健全和完善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校务公开、收费巡查、收费审计、乱收费责任追究“六项制度”,用制度来增强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收费观念。各地按照要求,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取消了一些市级政府出台的收费项目,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地提高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使学生、家长交费明明白白,学校收费清清楚楚。据统计,全国中小学收费公示率达到90%以上,高校达95%以上。

 

    一些省份出台了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办法或处分规定,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理有了法规依据。实行了“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管理办法,促进了学校收费的规范管理。一些省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北京市群众满意率也较上年有大幅度上升。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现象在一些学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一些基层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三是“一费制”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政府教育投入的增长跟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经费困难。五是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部分学校存在挪用、挤占教育收费收入的现象,加重了学校的办学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