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国家宗教事务局考察时强调,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国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朱镕基指出,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稳定、增进团结,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和睦相处,宗教领域一直保持着团结稳定的局面,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朱镕基说,在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整套正确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宗教工作的指导方针,为全国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他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力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上来。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培养爱国爱教的合格人才。要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朱镕基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宗教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要增强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加强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宗教界人士的生活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深入信教群众,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引导和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共同为促进国家的稳定、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作了工作汇报。刘延东、李德洙、徐绍史、李伟、侯云春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