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全国职工收入稳步增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4.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年均增长9.2%。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11月3日在企业薪酬体系建设高级国际研讨会上透露的。他说,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确立了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机制,就建立市场化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进行探索。截至2002年,全国已有3万多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工资分配基本实现了从单纯的行政决定,逐步转向效益决定和市场决定。
二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微观分配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全国已有2.3万户企业进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岗位和贡献确定职工个人工资水平的微观分配机制正在形成。
三是稳妥推进经营者收入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逐步建立经营者收入与其责任、业绩和风险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办法、年薪制以及股权激励等改革试点。
四是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全国已有30个地区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就业形势变化的需要不断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国有29个地区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118个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