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已有10年之久,至今仍然禁而不绝,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中央纪委研究室的有关调查显示,建设工程、公检法、医疗、教育和组织人事,是群众心目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的五大领域,相当一部分受访者对教育乱收费、医生收“红包”这两大恶劣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同时,有关管理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具体措施。2003年5月15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继续保持稳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治理乱收费。
2003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通报的资料,从2003年9月16日专项检查工作开始,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派出3000多个检查组,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教育乱收费案件12634件,违规收费金额21亿多元,已经实现经济制裁1.8亿元,其中已退还学生1.6亿元,有10所违规学校被曝光:北京市中医学校、河北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第一中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中、江苏省泰州市明珠试验学校、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第二中学、江西省都昌县第二中学、湖北美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卫生学校、重庆市奉节县新民初级中学。另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监督工作会议通报的资料,西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北京广播学院等院校在2002年、2003年招收新生时,分别按每人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了赞助费、点招费、转专业费等。江苏省海安县在已检查的6个乡镇37所学校中均不同程度存在账外收费的问题,比较严重的学校账外收费总额达45万元。河北省燕山大学2002年至2003年9月间,共超标准收取学费613万多元。四川省宣汉县中小学超出“一费制”标准收费,多收金额达407万元。有关专家认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分配失衡、教育资源不均、教育资金盲目投放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原因,是教育乱收费的根源所在,而政策不透明助长了乱收费,违法行政又成了教育乱收费的“保护伞”。国家发改委指出,治理教育乱纠费必须对症下药,标本兼治。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其次要优化教育资源,均衡教育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率。三要综合利用财政、金融政策,完善多方筹措教育发展资金的渠道。四要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硬化各级各类学校监督约束机制。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监督检查,纠正问题要坚决,规范整改措施要到位。对出现重大乱收费问题或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公开曝光;对违法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追究当事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使违法者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改变违法成本低、违法者有恃无恐的现状。
据教育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资料,2003年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共查处相关人员2448人,其中395名校长被撤职。治理教育乱收费既是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国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2003年底,七个部委派出8个工作组,加上各省区市派出的许多小组,检查了十几万所学校,查出违规乱收费8.53亿元,已清退6.39亿元。当前,教育乱收费大致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乱收费有一种是生存型的,学校通过收费来维持教育运行;另一种是发展型的,有些学校希望发展更快一些,教育质量更高一些,就从老百姓那里加收费用。第二,教育合理收费和乱收费之间的界限,有时没划清楚,把一些合理收费当作乱收费。第三,教育战线内部存在不正之风,一些地方政府搭车收费,一起乱收费。对此,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总体做法也是三管齐下:一是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二是进行深入的政策研究,划清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界限;三是教育战线内部要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将推行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把教育收费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据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主任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通报的资料,各地通过清理,2003年累计取消教育违规收费项目2824项,降低收费标准1316项,涉及金额18.87亿元。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部实行了“一费制”,为中小学生家庭减轻费用负担17亿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全面实行了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政策,择校高收费现象基本得到遏制。通过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以及降低教材价格,进一步减轻学生费用负担6.12亿元。2004年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要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禁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扩招费、专升本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地方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纸杂志、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等。
2003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中指出,为规范实验教材价格管理,进一步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决定从2004年春季开始,将实验教材价格一律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严格控制实验教材用纸规格,规范其出版发行环节收费行为,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全国各方面共同努力,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初步有所遏制。2004年将通过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措施,加大治本力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一费制”的收费办法,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包括教科书、作业本费)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一费制”的收费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省内不同地区、城市和农村,以及不同年级,可以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所有的收费应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收费要公开、公正和透明,并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把收费政策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各地还应制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能仅用杂费代替应由财政支出的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作为补充的原则,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的投入力度,缴费只是作为学校公用经费的补充。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检查司的统计资料,2003年教育收费违法案件占服务价格违法案件的56.04%,仍呈增长趋势,同比上升15%。主要原因在于教育乱收费是当年专项检查重点,通过专项检查,查处了一大批违法案件,效果明显;另一方面,教育收费执行中违反国家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问题仍然严重,尚需继续努力,常抓不懈,标本兼治,抓出成效。
为了把教育收费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教育部和各地有关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教育部的举报电话是(010)66096145和(010)6609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