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巩固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紧紧围绕制止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传销,查处走私贩私,打击非法拼装车和“扫黄”“打非”等工作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有的放矢地开展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68847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59025件,增长10.40%。其中立案查处案件886275件,增加82565件,增长10.27%;案件总值263.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84亿元,增长15.71%;罚没金额37.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2亿元,增长7.24%。取缔无照经营26.33万户,捣毁窝点1.59万个,吊销营业执照6.22万户,停业整顿1.51万户,移送司法机关416件。
从查处案件的区域分布上看,查处案件最多的是山东省206331件,河南省148475件,内蒙古143562件,广东省116091件,江苏省104958件,河北省100860件,浙江省90972件,贵州省80892件,湖北省74942件。以上九省共查处案件1067083件,占总案件数的63.20%。
从违反法规看,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21670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5.26%,占案件总数的12.83%;违反产品质量法规案件70610件,增长1.08%,占4.18%;违反广告法规案件47456件,占2.81%;违反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法规案件46256件,占2.74%;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案件38646件,占2.29%;违反商标法规案件26662件,占1.58%;违反消费者权益法规案件25907件,占1.53%。
从违法行为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1521件,比上年同期下降4.55%,占案件总数8.38%;走私贩私案件4637件,下降11.29%,占案件总数0.27%;骗买骗卖案件1930件,占案件总数0.11%;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031件,占案件总数0.42%;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2023件,占案件总数0.12%;虚假宣传案件19605件,占案件总数1.16%;制黄贩黄案件362件,占案件总数0.02%。
从违法主体看,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违法数增长最快。在立案查处案件中,外资企业159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7.21%;私营企业33358件,增长18.12%;公司73406件,增长12.31%;个体工商户339890件,增长2.83%;联营企业1174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1.68%;股份合作企业4807件,下降17.83%;集体企业38124件,下降6.25%;国有企业18010件,下降1.90%。从结构看,个体工商户违法案件所占比重最大,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38.35%,公司占8.28%,集体企业占4.30%,私营企业占3.76%,国有企业占2.03%。
从违法所得看,万元以下案件163411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63%,占案件总数96.78%;万元至十万元案件50030件,增长4.47%,占2.96%;十万元至三十万元案件3140件,下降1.44%,占0.19%;三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案件894件,比上年同期下降4.49%,占0.05%;一百万元以上案件298件,下降16.06%,占0.02%。
一、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成绩显著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针对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综合调整功能,将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执法突破口,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8646件,其中:立案查处案件34468件;案值35.38亿元。
从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的主要类型看,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总数最多的是经营者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作虚假宣传的案件,共6181件,增长40.48%,占17.93%;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等行为案件4560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36%,占不正当竞争案件的13.23%;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626件,下降22.31%,占10.5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3288件,下降13.20%,占9.54%;商业贿赂2969件,下降2.88%,占8.61%;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2065件,下降10.06%,占5.99%。
从违法主体看,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个体工商户违法案件1451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7.90%,占立案查处案件的42.11%;公司7442件,增长13.36%,占21.59%。上述两种主体的违法案件共21955件,占立案查处案件的63.70%。其次是私营企业2273件,增长3.04%,占6.59%;国有企业2223件,下降9.15%,占6.45%;集体企业1959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4.39%,占5.68%。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通知》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欺诈行为”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制售仿冒商品以及对商品作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的案件,成绩明显。全国共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3716件,案值6821.08万元,罚没款2199.84万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4120件,案值9352.61万元,罚没款 1879.54万元;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2498件,案值15324.7万元,罚没款1902.66万元;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5327件,案值44574.26万元,罚没款5181.87万元。
继续组织工商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和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工商总局等5部门《2003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国工商系统继续开展纠正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以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特别是以防治“非典”名义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了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取得了成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993件,案值126630.69万元,没收金额6846.88万元,罚款金额10000.07万元;侵犯商业秘密案件79件,案值2083.05万元,罚款金额151.61万元。
反垄断工作向纵深发展。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通为重点,公平交易局向全系统部署开展了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和化肥、烟草、酒类等行业和产品地区封锁和地区保护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反垄断执法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国共查处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872件;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件81件。
加强对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查处侵犯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公平交易局接到韩国三星株式会社投诉深圳市保安区日能电子厂利用其三星字号误导消费者的案件后,及时部署并指导深圳市工商局对该案进行查处。深圳市工商局在对涉案现场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标有“大韩三星”等误导性标识的VCD和DVD共248台、产品包装盒和手提袋共820个,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继续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打传方案,并成立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气焰,从总体上抑制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防止传销组织形成规模,造成社会公害。各地注重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市场巡查制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中心作用,建立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等案件易发、多发地的监管,将传销和变相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2003年,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2023件,比上年同期增加884件,增长77.61%。其中立案查处案件1553件,增加836件,增长1.16倍;案值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倍;罚没金额271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倍。通过工作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组织结构严密,不但聚集地点隐蔽,而且人员居住分散。由早先在城市繁华区活动,现在转向城市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活动,给查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及时总结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营造了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继续加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3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本着“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开展了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打击走私盗版光盘、取缔淫秽色情出版物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2003年全国在“扫黄”“打非”各阶段专项整治的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4万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1.43万家,检查出版物零售店档、摊点19.9万个,取缔违法、违规店档1.11万个,收缴非法书刊181.63万册,其中政治性非法书刊1.63万册,盗版书刊15.4万册,淫秽色情书刊26.04册,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87.87万张(盒),收缴盗版计算机软件37.05万盘,查缴“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3.34万件,查缴非法电脑刻录设备18套。
全国共查处制黄贩黄案件362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1.57%。其中立案查处案件184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9.84%;案值70.37万元,罚没款60.57万元。从作案主体看,主要是个体工商户,作案146件,占立案总数的79.35%。
四、继续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取缔私货市场交易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始终把打击走私贩私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大事来抓,特别是公平交易局召开“双打”会议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按照“海上抓、岸上堵、陆上查、市场管、处罚严”的总体方针,全系统认真履行好职责,以打击私货交易为重点,以检查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为突破口,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并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2003年全国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4637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1.29%。其中立案查处案件4528件,下降8.84%;案值6.31亿元,下降60.89%;罚款金额2.58亿元,下降33.30%。查获走私贩私物品主要有成品油3006.92吨,化纤布27.62万米,食品181.04吨,光盘459.14万张,化工原料78.78吨,纺织原料120.79吨,计算机1.14万台,胶卷17.14万卷。
从作案主体看,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作案最多,为1554件和533件,分别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34.32%和11.77%。其他作案主体案件为私营企业179件,外资企业64件,集体企业43件,股份合作企业33件,国有企业31件,联营企业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