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中国政府网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8月2日在举行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启动大会上表示,国家对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监督范围涵盖中国25个重点林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监督覆盖面超过国土面积的95%。

 

    此次会上,国家林业局正式向新成立的兰州、西安、武汉、贵阳、海口、合肥、乌鲁木齐7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派出委员。至此,国家派驻各区域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达到14个。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上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直属国家林业局领导,代表国家负责监督驻在区域内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确保国家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查处超限额采伐、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乱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重大案件,并将按季度和年度向派出单位和驻地区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交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报告。

 

    周生贤说,建立森林资源监督网络是国家行使森林资源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是强化中央政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部门。他要求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干扰,按照“严管林”的方针,秉公执法,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林业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