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
(《人民日报》1 9 5 8 0 2 1 2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