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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委员长的开幕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人民日报

    各位代表:

    今年是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的第一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这时候举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这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一九七九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和一九七八年的国家决算、一九七九年的国家预算。

    这次会议,要制定几个法律,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这次会议,还要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还要作出有关人事安排的若干决定。

    各位代表:

    充分发扬民主,集中人民群众中的正确意见,广泛地发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是做好我们的国家工作和政府工作的根本保证,是顺利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根本保证。我相信,各位代表一定能够充分地反映全国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人士的意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对于政府的各项工作,国家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有了完善的法制,就能使宪法所规定的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就能不断地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进行。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需要有各种经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定要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慎重的讨论,陆续制定各项必要的法律,使这些法律能够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的意志,反映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利益,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法律颁布后,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要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起重要的作用。

    我们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很繁重的。全国人民高度重视这次会议。我们一定要使这次会议得到使人民满意的成果。

    (《人民日报》1 9 7 9 0 6 1 9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