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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人民日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人民日报》1 9 8 4 0 6 0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