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郑天翔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最高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人民日报》1 9 8 5 0 4 1 1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