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人民日报》1 9 8 8 0 4 1 4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