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六号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八八年四月九日选举任建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八八年四月九日于北京
(《人民日报》1 9 8 8 0 4 1 0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