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1.1 国防部长彭德怀发布对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及奖励办法的通告,并命令全军切实执行对投诚或自动放下武器的国民党军队官兵的五条保证。还制发了安全通行证。(1.1)
1955.1.10 浙江前线空军部队10日轰炸停泊在大陈岛的蒋军军舰,炸毁、炸伤国民党军舰4艘。(1.12)
1955.1.17 国防部通令嘉奖浙江前线击伤、击毁国民党军舰的海、空军部队。(1.18)
1955.1.18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国民党军盘踞的浙江一江山岛。(1.19)
1955.1.19 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落、击伤窜扰汕头等地的国民党军队飞机8架。(1.21)
1955.2.7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讨论并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该《草案》和聂荣臻关于《草案》的说明(摘要)15日公布。(2.8;2.16)
1955.2.8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该条例当日公布。(2.9)
1955.2.12 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联席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动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的决议》。(2.13)
1955.2.12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关于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第一个条例当日公布。(2.13)
1955.2.13 中国人民解放军前线部队解放大陈岛、渔山列岛、披山岛等岛屿。(2.14)
1955.2.23 台湾国民党空军人员刘若龙、宋宝荣驾驶PT—17型393号初级教练机一架起义。福建军区3月13日奖给刘若龙、宋宝荣人民币各1000元。(2.26;3.15)
1955.2.24 内务部、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人民银行、解放军财务部联合发布《转业建设军人生产资助金兑取现金券应按新币折合兑取现金》的公告。(2.25)
1955.2.26 中国人民解放军前线部队解放南麂山列岛。至此,浙江沿海所有国民党占据岛屿已告全部解放。(2.27)
1955.3.21-29 空军首届英雄模范功臣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毛主席给大会题词:“建立一支强大的人民空军,保卫祖国,准备战胜侵略者。”朱德副主席给大会题词:“发扬革命英雄主义,巩固国防,防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大会29日宣读空军首长的命令。命令授予在解放浙江沿海岛屿的战争中屡建战功的张伟良、宋宗周、刘建汉等3人以“二级战斗英雄”称号,授予宋中文等18人以二级模范称号。(3.22;3.30)
1955.3.31 中国人民志愿军6个师的首批部队回到辽宁省安东市。(4.1)
1955.4.7 中国红十字会发表关于大陈岛遭受国民党军队浩劫调查的公告。关于国民党军队在美国指使和掩护下撤出大陈岛时所犯罪行的调查报告书当日全文公布。(4.8)
1955.5.18 台湾国民党军队空军三大队七中队中尉二级情报官何伟钦驾驶F—47型战斗轰炸机一架,自台湾飞返大陆。(5.22)
1955.6.15 国务院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公布。(6.16)
1955.7.4 国务院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草案)》。(7.5)
1955.7.5-30 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料手册》)
1955.9.16 国务院举行第十八次会议,讨论了解放军有功人员的授勋问题,批准解放军自1955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服装、肩章、领章等有关事项。(9.18)
1955.9.23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授予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9.24)
1955.9.23 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授予朱德等10人元帅军衔,授予朱德等131人以一级八一勋章,授予朱德等117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以一级解放勋章。(9.24)
1955.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授予朱德等10人元帅军衔和勋章的典礼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同日举行授予将官军衔和勋章的典礼。(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