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1.1 国防部长徐向前发表声明:“为了方便台、澎、金、马的军民同胞来往大陆省亲会友,参观访问和在台湾海峡航行、生产等活动,我已命令福建前线部队,从今日起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炮击。”(1.1)
1979.1.17 总政治部最近向全军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问题的政治工作的意见》。(1.7《解放军报》)
1979.2.17 中国边防部队在广西、云南边境地区被迫对越南侵略者奋起自卫还击。(2.18)
1979.3.2 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关于为“总政阎王殿”冤案彻底平反的决定》。《决定》指出:在“文化大革命” 中,林彪、“四人帮”出于反军乱军,纂党夺权的罪恶目的,为“彻底砸烂总政”进行了一系列的阴谋活动,制造了“总政阎王殿”这一大冤案,给当时所有的总政领导同志戴上了“阎王”的帽子,几十名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被长期关押、审查,有的被迫害致死,95%以上的机关干部和大批直属单位的干部被赶出总政,后果严重。为了拨乱反正,彻底清算林彪、“四人帮”的罪行,总政党委决定:为“总政阎王殿”等一系列冤、假、错案彻底平反,为在这些冤、假、错案中所有受到打击迫害的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对被迫害致死的同志予以昭雪。(4.3《解放军报》)
1979.3.5 新华社奉中国政府之命发表声明:中国边防部队被迫对越南侵略者进行自卫还击战,达到保卫边疆、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安定边界的预期目的,奉命5日起全部撤回中国境内。并再次建议,中越双方迅速举行谈判。1979.3.16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云南边防部队从越南全部撤离完毕,回到中国境内。自卫反击战历时28天。(3.17)
1979.3.16 黄华外长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中国广西、云南边防部队对越自卫还击战斗已达到了预期目的。(3.17)
1979.3.25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震、方毅率领中央慰问团,赴广西、云南,慰问自卫还击越南侵略者胜利归来的边防部队指战员、民兵和支前民工。(3.26)
1979.3.31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军委最近批准南京部队党委关于为优秀教练员郭兴福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遭受林彪、“四人帮”残酷迫害的郭兴福,如今已恢复军籍、党籍,被任命为南京部队步兵学校战术教研室副主任。(4.1)
1979.4.2 总政治部召开大会,为“总政阎王殿”等冤案彻底平反。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为“总政阎王殿”等冤案彻底平反的通知。(4.3《解放军报》)
1979.4.3 《解放军报》报道,总政治部作出决定,为“谭政反党宗派集团”冤案彻底平反。(4.3《解放军报》)
1979.4.12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军委最近发布命令,授予广州部队某部三营炮兵连七班长戴志敏以“爱民模范”称号。戴志敏1979年1月4日因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而牺牲。(4.12)
1979.4.15 《解放军报》报道,最近,中共中央作出决定,为“杨、余、傅事件”公开平反。党中央的决定说,中央已经查明,所谓“杨、余、傅事件”,纯系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制造的冤案;他们强加给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三同志的罪名,纯属捏造。对杨、余、傅三同志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都应予以推倒。由于这个案件受到株连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毛主席曾于1974年7月亲自批准为杨、余、傅三同志平反恢复名誉,宣布:杨、余、傅问题是林彪搞的,搞错了,宣布平反。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重新安排了他们的工作。但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致使当时的平反决定,长期未能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公布,许多受株连和受迫害的同志没有得到平反昭雪和落实党的政策。(4.15《解放军报》)
1979.4.26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在修筑天山公路中英勇献身的基建工程兵某部副区队长姚虎成以“雷锋式好干部”称号。(4.11)
1979.5.27 新华社报道,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关于进一步学习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英雄模范事迹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英雄报告团即将到首都和各大军区、各省、市、自治区介绍英雄模范事迹。(5.28)
1979.9.5 新华社报道,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武装部参谋胡师文以“雷锋式的人民武装干部”的称号。(9.6)
1979.9.17 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对越南自卫还击,保卫边疆战斗中的143个英雄模范单位和个人以荣誉称号(名单十月八日公布)。(10.9;10.14;10.16)
1979.12.15-28 全军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