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2.1 杨尚昆主席视察上海警备区驻吴淞守备部队和海军吴淞军港,听取了关于防务情况的汇报,会见了海军驻沪部队负责同志并讲了话。(2.2)
1990.2.23 杨尚昆签署主席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该法》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2.24)
1990.2.27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转发了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军队政治工作的若干问题》,并发出通知,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2.28)
1990.3.11 中国第一位女将军李贞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3.23)
1990.3.17 中央军委授予杨崇元“模范团政委”荣誉称号。同时向杨崇元的爱人李名英颁发了一级英模奖章、奖状。(3.18)
1990.3.20 中央军委授予老山地区防御作战部队某团四连、某团一连“坚守英雄连”称号,授予某炮兵旅二连“英雄炮兵连”称号,授予某团火箭炮连副连长范仲奎“炮兵侦察英雄”称号,授予某团二炮连战士邓尚春“战斗英雄”称号。(3.21)
1990.4.5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国防计量监督种理条例》《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国防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军工产品的量值准确一致而制定的。(5.4)
1990.4.6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布命令,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条例》是全军军事训练的基本法规,适用于全军现役部队的军事训练。三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军认真贯彻实施。(4.20)
1990.4.15 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立法程序暂行条例》。《条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军事机关立法活动从此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国军事法制建设的一大进展。(4.18)
1990.4.17 新华社报道,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三总部发出通知,确定从优秀军士长、专业军士和军士中选拔一部分军官预提对象,经过培训和代职锻炼,提拔为基层军官。(4.18)
1990.5.4 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管理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和颁发,是中央军委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时期武器装备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做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武器装备管理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5.5)
1990.5.9 中央军委颁布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条例》总结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多年来房地产管理工作的经验,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搞好军队房地产管理工作作了新的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对军队房地产的管理、使用和保护发挥重要的作用。(5.10)
1990.6.8 经总参谋部批准,《军用测绘仪器防霉标准》、《军用测绘仪器防雾标准》、《军用测绘仪器防锈标准》颁布实行。该“三防”标准是中国首次颁布的军用测绘仪器“三防”标准,贯穿了对军用测绘仪器全寿命、全系统的管理思想。(6.9)
1990.6.9 中央军委颁布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条令》强调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建设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任务和优良传统;进一步确立了以战斗力为标准,以军事训练为中心的方针,突出了正规化建设。(6.17)
1990.7.1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开始实行新的《飞行条令》和《飞行训练大纲》。新的条令和大纲以提高训练质量、增强飞行部队战斗力为核心,重点突出,形成了统一的训练方法和手段,符合中国空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7.2)
1990.7.17 新华社报道,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空军某部红其拉甫气象导航站以“模范气象导航站”称号。(7.18)
1990.7.17 新华社报道,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总后勤部青藏兵站部“青藏高原模范兵站部”称号。江泽民为兵站部题词:“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革命精神。”(7.18;7.20)
1990.8.6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征兵工作由春季改在冬季进行,并确定从1990年冬季开始执行。(8.7)
1990.9.21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徐向前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9.22)
1990.11.22 新华社报道,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志愿兵张洪以“川藏线上的英雄汽车兵”荣誉称号。(11.23)
1990.11.28-12.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以坚持战斗力标准、实现军事上过硬为主题,重点研究了军事训练和部队管理问题。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军事训练是部队工作的中心,必须摆在战略位置上,切实抓好。军事训练是军队在和平时期增加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抓不抓军事训练,能不能抓好军事训练,是检验部队工作和领导干部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12.5)
1990.12.24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民兵工作条例》,《条例》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民兵组织、政治工作、军事训练、武器装备、战备执勤、民兵事业费、奖励和惩处等均作了具体规定。(12.29)
1990.12.28 新华社报道,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南京军区某团一连“尊干爱兵模范连 ”荣誉称号。(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