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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大阅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3日   来源:新华网

建国50周年庆典阅兵式

    阅兵,是一项极其隆重的军事仪式,是体现一个国家的国威,一支军队的军威,一个民族的浩然正气的重要形式。

    早在公元前,古埃及、波斯和罗马等国就有阅兵的记载。18世纪的西欧一些国家,阅兵式盛行于军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莫斯科红场阅兵震动了全世界。阅兵在中国源远流长。相传4000多年前,中国北方的华夏部落首领夏禹,曾在现今河南嵩县境内的涂山,与南方各部落首领会盟。会上,众多士兵手持各种用羽毛装饰的兵器,和着乐曲边歌边舞,以示对南方部落首领的隆重欢迎。在中国春秋时期,也有“观兵以威诸侯”的记载。    

    现代的阅兵通常是在国家重大节日或大型军事演习中进行,一般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阅兵式是指首长或贵宾在阅兵指挥员的陪同下,乘车、骑马或步行,从受阅部队队列前通过,进行检阅;分列式是指受阅部队从检阅台前通过,接受首长或贵宾的检阅。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十分重视阅兵。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先后举行过3次较有影响的阅兵:一次是1934年8月1日中国工农红军在江西瑞金县大埔桥红场举行的规模较大的“八一”阅兵;一次是1944年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三五九旅奉命北上开赴抗日前线时,在延安机场举行的阅兵;另一次是1949年3月25日,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从河北西柏坡抵达北平时,在西苑机场举行了隆重的阅兵仪式。

1949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总部迁往北平。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
在西苑机场举行阅兵式。
图为毛泽东同志在检阅部队。

    新中国成立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定,把阅兵列为国庆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1949年开国大典至1959年建国10周年,新中国每年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国庆阅兵,前后共举行了11次。196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决定改革国庆典礼制度,实行“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逢大庆举行阅兵。”1964年国防部颁布的军队列条令中,首次出现阅兵条款。之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缘故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中国连续24年没有举行国庆阅兵。直到1981年,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恢复阅兵,并于1984年国庆35周年时,举行了恢复阅兵后第一次大型的国庆阅兵。

    新中国建立以来共举行过13次国庆阅兵,其中影响较大且最具代表意义的是开国大典、建国5周年、10周年、35周年和50周年的5次大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