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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同志生平年谱(1933年 三十五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3日   来源:中央文献出版社《刘少奇年谱》

    1月上旬 在福建长汀检查指导工会工作,听取工会负责人汇报。同时作调查研究,帮助当地解决在生产、工作、生活等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月 中共临时中央负责人秦邦宪(博古)、张闻天(洛甫)等从上海到达中央苏区的江西瑞金。随后,中共苏区中央局与中共临时中央合并,约在六月改称中共中央局。从此,中共临时中央直接领导中央苏区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由上海迁至中央苏区后不久,即同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改称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既领导苏区的工运工作,也领导全国的工运工作。刘少奇任委员长,陈云任党团书记。

    2月6日 主持中华苏维埃国家机关职员工人工会发起人会议。在会上报告组建国家机关职员工人工会的意义及工会的组织系统,介绍国际职工运动的经验,并对发起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

    2月17日 主持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筹备会。会议决定三月份动员二千会员参加红军,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店员手艺工人师。

    2月25日 出席闽赣两省及瑞金附近各县市劳动部长联席会议。会议对劳动法的实施、失业工人的救济,以及劳动部与工会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并作了决议。

    2月26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五次常会,议决呈请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董必武、刘少奇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

    2月27日 主持苏区苦力运输工人工会筹备会。会议议决,在三月征调一千名会员参加红军,并要求中央军委将加入红军的苦力运输工人组成“苦力运输工人师”。

    3月21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召开全体委员紧急会议。会议号召全体工人行动起来,加入红军,参加革命战争,为保卫中央苏区,保卫苏维埃政权,做出贡献。

    4月1日――7日 主持中国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会上作《目前的政治形势与中国农业工人的任务》的报告。报告分析了目前的政治形势,指出中国农业工人的任务是:组织和动员自己的力量,为巩固与扩大苏维埃政权而斗争;最大限度地争取改善农业工人的经济利益与物质文化条件;广泛吸收各种农业工人加入工会;建立白区农业工人工会的组织,领导白区的农业工人;提高农业工人的政治思想水平。大会决定在六月底以前确实完成筹备会所提出的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农业工人师,在江西福建两省扩大红军两千名的任务。

    4月11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三十九次常会议决:呈请中央执行委员会委任刘少奇为劳动人民委员部副部长。

    4月16日 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举办的第一次学术讲演会上,作《劳动法》的学术讲演。

    5月1日 主持中国店员手艺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会上作《关于革命形势和工会工作任务》的报告。

    5月10日 在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讲授《职工运动史》,至七月,共讲课十二次,解答问题二次。

    6月26日 撰写《模范的工人要求纲领》一文,发表在七月十五日出版的《苏区工人》第三期上。文章介绍了苏区运输工会制定的《关于江西木船工人的要求纲领》,认为这个要求纲领,虽然存在着不够精当之处,但它却是根据工人与企业的特殊情形创造性地运用《劳动法》的典型,脱出了照抄《劳动法》的习气,在这一点上就可以称为模范的工人要求纲领。文章提出:“要根据工人的切身要求、地方的生活程度、雇主的营业情形,以及该项产业的特殊劳动条件等,来活泼的运用劳动法上的条文。”

    6月30日 在《苏区工人》第二期上发表《在两条战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和《在改订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两篇文章。《在两条战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一文指出:“我们现在要在两条战线的斗争中,来改订合同。我们要纠正工人中某些过高的要求、狭隘的习惯和行会的偏见,同时要反对牺牲工人阶级利益的右倾机会主义,最大限度地保护增进工人群众的利益。”文章对那些提出使企业非倒闭不可的要求,蛮不讲理的要雇主雇用工会强迫介绍去的工人,企图用强迫介绍来解决工人失业,过早的消灭私人资本,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必要的逮捕资本家等做法,提出了批评。指出“这是‘左’的错误,必须纠正”。《在改订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提出,集体合同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地说以一年为好。农业工人的合同以春初订立为好,店员手艺工人的合同以阳历一月订立为好。商店的店员合同,在订立时要考虑敌人的封锁,商店营业的好坏,也就是要考虑店员的生活和雇主的营业情形两个因素。

    6月 撰写《停止“强迫介绍”与救济失业工人》一文,发表在七月十五日出版的《苏区工人》第三期上。文章批评了一些地方劳动部门对解决苏区失业工人就业问题的不正确做法。指出有些地方采用强迫雇主安排失业工人就业的办法,结果由于这些工厂、店铺不需要这样多的工人,只好关门停业。这种“挖肉医疮”的办法,不仅不能解决工人失业的问题,而且会使失业工人愈来愈多。文章要求在停止强迫介绍失业工人就业后,一方面要从资本家、地主手里筹款救济失业工人,另一方面要动员失业工人参加合作社、参加革命、参加工人师,为失业工人广找出路。这样既解决了工人失业问题,又促进了革命事业的发展。

    指示赣南木船工会,成立瑞金河流修理委员会,发动工人疏通瑞金河道,把座落在武阳圩河里的岩石炸掉,以疏通瑞金和外地的水上运输。后来经过工人和市民的协同配合,一个月就完成了任务。

    7月5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向各地发出通知,指示各地:(一)用一切力量来完成工人师的建立,在“八一”宣告正式成立,誓师出发;(二)发动群众开展慰劳红军与工人师的运动,在“八一”征集五万双草鞋套鞋送给工人师与前方红军;(三)动员各工会支部积极参加查田查阶级运动;(四)在“八一”前帮助劳动部实行对城市失业工人的紧急救济、建立劳动介绍所、社会保险局。

    8月1日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主持筹建的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在瑞金正式宣誓成立。被命名为中国工农红军中央警卫师。全师共一万二千八百多人,编为三个主力团和一个预备团。

    8月16日 出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四十八次常会。会议决定,由王稼祥、刘伯承、张闻天、毛泽东、刘少奇、陈云、梁柏台等十五人组成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文件起草委员会,梁柏台为主任。

    9月上旬 主持中国苦力运输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会上作报告。

    9月28日 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写信给湘鄂赣省总工会。信中除批评省总和全总驻省总巡视员在工作中没有有效动员、组织和武装工人群众配合红军行动外,还阐述了苏维埃的经济政策。指出:苏维埃在目前阶段上,应该尽可能地利用私人资本,发展苏区生产,活泼苏区经济。只要资本家不作反革命的活动,遵守苏维埃的法律,应该允许私人资本的营业自由。某些工厂、作坊、矿山尽可能地出租或出卖给私人来开办。尽可能地利用商业交通,沟通赤白区域的商品交流。工会还要用极大的力量来帮助工人组织生产合作社.组织消费合作社及发展生产。

    11月5日 主持中央苏区农业工会十二县查田大会,作《农业工会十二县查田大会总结》报告。根据中共临时中央的决定,中央苏区从六月初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查田运动。查田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运动中发生了严重的“左”的错误。刘少奇在报告中指出,在查田工作中发生的将中农当作富农来侵犯,将富农当作地主阶级来消灭等现象是错误的。要求工会在自己的会员大会上,在贫农团的会议上,来解释中央政府对于阶级的新规定,对于那些弄错了的中农、贫农、工人,尤其要向他们解释清楚,并按正确的手续变更他们的阶级成分。报告全文发表在十二日出版的《斗争》第三十四期上。

    12月7日 以《论付给城市工会负责人的津贴》为题,写信给江西省总工会诸同志。指出:“各城市职工会的常驻人员,因为城市职工会经费收入较多,同时城市工人未分到田,脱离生产后,家属无法维持生活,因此,执行局决定,城市的在业工人被选为城市职工会的委员,须脱离生产常驻工会办事者,每月除伙食外,由工会付给相当津贴,并规定各国家企业职工会的常驻人员,由工会发给工资。我认为这是没有错的。第一,因为城市职工会的收入较多,在经济上完全可能由工会自己来解决办事人家属的生活问题;第二,城市工人到工会来工作,比乡村工人的困难更大,因为他们过去与现在都是专以出卖劳动力为生,没有工做他们是无法生活的,不比乡村工人,现在是靠土地生产为生活的来源,有了土地,有人耕种,生活问题即可大体解决。

    12月10日 在《苏区工人》第四期上发表《与忽视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倾向作斗争》一文。文章指出:“工会是在工人群众共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工会应经常为保护工人日常的经济利益而斗争。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组织所有的工钱劳动者进工会来,活跃工会的组织,教育工人,并提高工人的觉悟与积极性,为巩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文章批评一些地方的工会干部忽视保护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倾向,要求所有工会组织把保护工人日常经济利益当作经常的重要工作来做,并在进行这一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人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和觉悟水平,把工人为日常经济利益的斗争与工人阶级的总任务 (在目前是巩固和扩大苏区)联系起来。

    12月14日 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起草《反对扩大红军突击运动中的机会主义的动摇》一文,批评在扩大红军中的动摇、畏难情绪。 文章发表在一九三四年一月五日出版的《斗争》第四十一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