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条例》的出台,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存款保险的保费谁来交,按什么标准交?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是怎么确定的,偿付限额以上的存款是不是就没有安全保障了?在什么情况下存款人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2015年4月3日14时,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条例》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请您简单跟大家说一说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对大多数不是金融专业的人,怎么理解存款保险? [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 黄晓龙]存款保险又可以称为存款保障,它的基本概念就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理解存款保险:第一,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它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可以为银行经营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银行改革发展,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