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优质优效 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5-21 17:0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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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文钦、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文利民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税收协定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访谈嘉宾表示,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就是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可以帮助中国企业降低在东道国的税收风险,提高税收确定性,避免双重征税,解决境外涉税争议,助力中国的企业“走出去”。

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它是国际税收关系与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

我国完善的税收协定网络在吸引外商投资,服务“引进来”战略方面发挥着突出的作用。2014年全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受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和备案9627件,减免税款达138.81亿元。而我国一些“走出去”企业,特别是中小型“走出去”企业,因为不了解税收协定,不熟悉东道国的税收协定执行程序,在境外却没有享受到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也没有尝试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己在东道国的合法税收权益。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很多“走出去”的企业对这句歌词深有感触。税收关系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关系企业的发展。税务部门服务“一带一路”最核心的举措之一就是谈签税收协定,维护“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的税收权益。

公平,是企业维权时的诉求。不同国家税收政策不同,这是产生税务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解决税务纠纷?那就是必须由双方主管当局对税收管辖权划分和税收关系协调达成共识,形成统一的协定或法律。一切依法依规办事,就能让企业维权有据可依。税务总局应“走出去”企业的申请,在2014年与10个国家就20余个案件进行了相互协商,解决了部分“走出去”企业的境外税务纠纷,涉税金额3.7亿元。随着“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走出去”在境外遇到的税务纠纷将越来越多,充分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磋商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尤为重要。税务部门将开通境外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竭力为跨境纳税人避免双重征税或税收损失尽力做好服务。

解惑,是企业知己知彼的需要。让企业知道如何维权光有政策还不够,还要让企业了解熟悉政策,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何做守法合规、规避风险。税务总局曾多次就“走出去”企业投资在东道国发生税务争议提起相互协商,并成功解决“走出去”企业的境外税务纠纷。我们相信,还有更多的涉税争议是税务部门可以帮助解决的,希望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能够增加对税收协定的了解,利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的权益。税务部门提出将为“走出去”企业举办税收协定专题培训或宣讲等,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税收协定,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和保护。这体现了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政府部门改善服务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尽快让企业熟知“游戏规则”,才能让企业“走出去”更好的发展。

效率,是企业经营的盈利之道。宣传政策,媒体也有责任,但做好服务,还需税务部门自身多找对策。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给企业插上翅膀,同时,“互联网+”也给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利器,在改善服务促进发展方面,在改善服务促进发展方面,税务总局如果通过建立“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并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席,解答“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将大大提高服务效率。此举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只有政府简政放权,优化工作流程,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才能真正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共赢,是企业和税务部门的共同目标。从外部环境来看,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升温,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投资需求不断增大,有关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合作意愿不断加强。从自身条件来看,我国正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走出去”开展国家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了宽广的平台。中国企业“走出去”并注重“优进优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服务也要进一步“优质优效”。为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税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的力度,以及涉税争议解决的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协定作为国际税收关系与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作用,为企业清障搭桥、保驾护航。这样我国企业“走出去”才能轻装前行,安心经营,从而促进双边经济、技术、文化、人员等的交流合作,实现多方共赢。(中国政府网评论员 黄林昊)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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