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调查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从快从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6 10:1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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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6日10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2013年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毛毛]请介绍一下在推动并加快事故查处上,都做了哪些工作?

    [黄毅]去年事故查处之所以做到速度快、问责严、效果好。首先是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所发生的每一起重大以上事故都及时做出批示,对事故的查处提出明确的要求。而且总书记强调要解决事故查处上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严格行政问责,而且他亲自主持召开了三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研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而且还亲赴山东青岛11·22特大事故现场进行考察,听取汇报,而且发表了重要讲话。 

    正是由于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所以加快了事故查处的进度,而且也严肃了在事故查处上的纪律性。另外安监总局也把事故的查处作为我们履行综合安全监管职能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用事故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紧紧地抓住不放。首先对特大事故,由国务院组织调查组进行处理,安监总局具体牵头,安排精兵强将盯在现场,限期拿出事故调查报告,所以去年4起由国务院调查处理的特大事故进度非常快,而且处理的结果社会都认可。

    同时,由省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的重大事故,我们都进行挂牌督办,而且对事故调查过程当中的一些具体情况我们及时了解、及时掌握,及时听取汇报,事故调查报告拿出来之后我们要进行审议、讨论,对事故责任问责上存在失之于软的问题我们提出建议,让他们重新进行研究。再有就是注重于用事故的教训来警示大家,来推动工作,真正做到一场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所以正是由于发挥了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警示的作用,所以说去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而且效果也比较明显。在实践当中我们都深深感受到,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一定要严肃认真,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从快从严。不然一起事故发生之后,调查处理半年、一年,甚至拖两年,它本身的警示作用就没有了,不利于大家共同吸取教训,也不利于推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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