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7月1日起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07 16:4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2014年5月7日15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刘丽坚和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什么时候能够修订完毕,正式使用?
[刘宝柱]由于现行使用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无法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月(季)度享受优惠的填报要求,需要进行修订。考虑到调整业务需求、修改纳税申报软件等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预计小型微利企业将在今年7月份预缴税款时,开始使用新的申报表进行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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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胡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