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看到一些情况的调查,一些国家公务员购买商品房,还有他的家属是否有经商的情况,甚至婚姻的状况都要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但是各地这样的做法是不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对公务员在这方面的监察有一个统一的部署?如果实行这样的监察的话,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干以胜]: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央颁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关于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事项的范围,以及怎么报告,由哪个部门来受理这个报告,如果违反规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如何进行处理,等等,这个规定里都有,都是非常明确的。对于这个规定的执行情况,当然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督促检查,一旦发现了问题,要按照这个意见的规定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