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 刘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及时、公正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会议指出,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合同争议,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析在劳动纠纷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制定工作预案,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劳动保障部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部提出,要通过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以及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