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4日12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获重大跨国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面对产业化、全球化、隐蔽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中国公安机关不断深化认识、更新理念,探索制定了“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执法策略,将刑事打击重点定位在假冒盗版活动的犯罪头目和骨干分子,集中力量摧毁其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和整个网络。在新的理念和策略的带动下,公安机关不断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实现从“抄查”到“侦查”、从“被动等案”向“主动找案”的巨大转变,成功破获了一大批影响恶劣、案值较大的犯罪案件,摧毁了一大批跨国跨地区的犯罪集团和网络。2006年以来,公安部先后对126起大要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现已全部告破。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假冒盗版的犯罪活动。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搜集涉网情报线索1万多条,侦破涉网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5起。例如,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等地公安机关从一条网上售假情报线索入手,扩线深挖,历经5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金某、汪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达菲”等药品的跨国犯罪案件,查获假冒药品及原料40余吨。
二是重点铲除跨地区跨国的犯罪组织网络。公安部部署广西公安机关破获许某等人假冒“青蒿琥酯片”药品案件,并联合国际刑警组织总部、缅甸警方对其跨国犯罪网络予以打击。四川、广东省公安机关经过近一年的侦查,一举摧毁一个涉及5省16市的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生产设备25台(套),案值5000余万元。
三是严厉打击盗版犯罪案件。公安部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部署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天天行动”等专项行动,破获盗版犯罪案件3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9名,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14条。2006年9月,广东省公安机关经过长期布控侦查,在深圳市查获一处盗版光盘仓库,缴获盗版光盘490万张,案值1000万元。
四是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各地对食品药品市场、农资市场等开展了数以万次的联合清查,清理了一大批假冒、劣质、盗版商品,有力地打击了侵权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2007年7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高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狂犬疫苗、人血白蛋白等药品的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摧毁生产窝点2处,收缴假药近3万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完善衔接配合机制,实现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2006年,公安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海关、工商、版权部门建立以情报为主导的线索通报机制,真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配合。鉴于此前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移送滞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上述一系列规定摆脱了行政执法机关事后移送的固有模式,变“事后移送、被动受案”为“事先线索通报、会商打击方案”,建立了重大线索的立即通报制度,形成了公安机关“主动侦查”与行政执法机关“阵地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强化公安机关的主动进攻和侦查破案职能。2006年,各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达到679起,较2005年增长了23%。2006年3月,广东黄埔海关先后在香港某公司的保税仓内查获大量假冒、拼装、翻新手机,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广州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查获制假工具90余台(套)、假冒“摩托罗拉”等品牌手机近2万台。经法院审理,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此案是多年来公安机关与海关成功合作的第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显示了新的衔接配合机制的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