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4日12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获重大跨国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据我所知近来在深圳罗湖商业城有一些打假的活动,但是我们看见现在的情况是把侵权的商品收起来,但是会向顾客问你们会不会买侵权的货品,我们的消费商有什么政策进一步打击这些活动。如果买了侵权的商品,在关口的时候如果被发现会有什么惩罚?
[徐文海]:各位朋友,我就香港朋友的问题回答一下。现在对于在街上兜售侵权产品的情况,我们把这个领域作为情报来源的渠道,对这些活动加以打击。打击是基于情报的来源,所以我们建立奖励机制,在广东省对各种假冒产品、侵权产品的举报有奖励制度,奖金最高达到30万元,举报一个案件,破获一个网络,奖金最高达到30万元,这里面有钾盐、假酒、假VCD,这个制度是向社会公布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通过市民的举报我们打击了很多团伙。这些成果的取得都是针对这些情报出台举措予以有效的精确打击。
至于这位朋友说到的购买、使用假冒商品的问题,今天高峰副局长在会上已经说明了,在广东或者内地,这类问题只能是逐步的树立意识,防范打击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发动大家共同抵制,如果说完全抵制到没人去买没人去用还没有做到,对于购买者怎么处理,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没有有关的,但是处罚法里面还是有规定的,希望大家回去看一下。
有关海关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不是负责这方面的问题,你们回去可以查一下出入境的问题。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但是问题还是很严重,怎么办?
[徐文海]:这个问题就可以说明,我们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我们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加,案件一年半得比一年多,这本身就是重视的程度。因为国家在发展,在进步,有一个过程。如果像香港、英美那样完全抵制也做不到,我们FBI的同行业发现了此类问题,广东发现的问题订单是国外,国外有消费的需求,包括复制活动都是在国外,所以这些问题也专业化、国际化的规律,这里就不展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