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东部07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月27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赵路]:我再把今年中东部地区启动改革的有关情况给大家做下介绍。

    按照国务院43号文件的规定,中东部地区要从2007年开始实施这项改革。这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在2007年就在全国全面实施。今年中东部地区的改革非常的重要。国务院对今年工作也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去年8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中东部地区的(教育)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教育部、全国保障办(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保障领导办公室),加强了对中东部地区改革指导。

    去年下半年,财政部、教育部召开了中部试点县经验交流会。举办了中东部地区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的改革培训班,讲解改革政策。今年春节前,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了中部和东部改革座谈汇报会,中东部省份的分管省长、财政教育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做了汇报。会议认真分析了中东部地区改革工作准备情况,研究分析了可能遇到的问题。因为中东部地区,人口多、学生多,许多情况比西部地区要复杂。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今年改革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东部地区,为实施这次改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各地普遍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省以下各级经费分担的比例,落实了地方应当承担的经费,总体情况非常好。

    目前,农村中小学开学在即,中东部各地区正在按国务院的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开学的时候我们这次改革新机制能够得到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