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月27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田祖荫]:再补充一个,06年实行这项改革以后取得的主要经验。我们归纳经验有三大条:第一条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说句实话,记者朋友可能见这句话见多了,但这件事真的是各省市的主要领导抓落实,召开了专门会议,都把当地办的一件实事,其中内蒙、新疆兵团都是一把手亲自抓落实。
第二条主要经验是落实升级统筹责任,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核心是什么?是经费保障。中央的资金到位,地方承担的资金也到位了,如果这两项落实不到了经费保障机制等于空话。这次中央责任非常明确,落实到位,而且中央拿大头。另外在地方资金分担上,各地也体现了省拿大头,贵州、广西、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六省区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了地方应承担的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
各市县除了及时足额将中央和省的资金落实到位外,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相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严防“挤出效应”。它原来安排给农村义务教育的钱不但不减少而且按照一定正常比例继续增加,这次新增加的钱,中央给你,它原来的钱还不减少,这就是“挤出效应”的意思。
第三,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在解决教师地方津补贴方面,江西吉安,去年是试点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职工,每人每月170块的生活补贴全额列入财政拨付范围。同时建立了山区教师津贴制度和优秀教师的激励制度。另外在海南省,海南省绝对对城乡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实行统一标准,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只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职工工资收入一样。而且决定从07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将市县义务教育教职工的理想工资大概人均1800元提高到3600元。另外湖北在新的实施方案明确07年计划7亿,专项用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地方津补贴问题。这里我解释一下,原来收学杂费的时候,有一些地方给老师发的地方津补贴都是通过学杂费这块解决的,学校学杂费免除以后,不许他拿公用经费补助发教师的津贴了,这样教师收入面临减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省想了办法,从财政里面安排一部分经费解决这个问题,江西、海南、湖北都是这样的做法。
在化解“普九”债务方面,这方面很多地方包袱很沉重,但是有些省想了一些办法,重庆市委市政府把偿还所有债务作为建立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发展,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承担,分级消化的原则,2005年还了11个亿,2006年还了7个多亿,到去年底的时候把“普九”欠债全部还完。
在解决寄宿生生活费方面,贵州对于寄宿生的生活费全部省级财政安排,对全省31万寄宿生给了人均约200元的补助。陕西按每生每天1.5元的标准给学生发代金券或者饭票,所需资金市县共同承担。
在安置回流学生方面。广西合理利用原撤并的学校点。06年无条件的安置了回流的学生21.9万。
各地在创造性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