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机制后农民孩子交额外费用可通过正常渠道申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月27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我在这次发布会上注意到两个短语,一是“全国农村”,一是“全部免费”,这标志着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个里程碑。请问中央财政把这笔款拨到地方以后,使用上有什么监管机制或者说反馈机制?

    第二个问题,我曾经到一些农村采访过,现在农民对于教育已经有了新的认识,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假设我是一个农民,我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权益受到了一些侵害,还要交一些额外的费用,我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

    [田祖荫]:我简要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实行新机制以后,农民的孩子还要交额外的费用,我想至少两个渠道,一是通过正常渠道申诉,一是找校长,告诉他这是不对的,什么能收、什么不能收,然后找当地政府领导反映。这两个都不行就是举报,有很多渠道可以举报,一是中央到地方的保障办都要求设举报电话。二是各地都有治乱办,教育、发改、财政等等部门一起组织的,治理乱收费办公室也可以受理举报。三是物价部门,物价部门常年有12358的物价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