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月27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春晚上几位打工子弟小学的小学生朗诵给大家印象很深,他们与所在城市享受同等政策,但是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实行学杂费减免。另外打工子弟家庭也没有低保,这些家庭不能享受“两免一补”,不知道有没有对他们额外的政策。第二个问题,关于城市免学杂费的问题。
[田祖荫]:关于第一个问题,农村的孩子在城市里上学,实际上国务院的通知写的很明白,05年43号文件这样说城市里享受低保家庭的孩子和农村是同步进行“两免一补”,农村西部地区06年实行免杂费,城市的低保家庭孩子也应该这样做。第二句话是进城务工的家庭子女和城市的孩子享受同等政策。在城里学校上学,又是贫困家庭,如果城市孩子享受“两免一补”,他也应该享受,在什么地方就找什么地方的政府去解决。
关于第二个问题,城市免学杂费的事情,实际上在农村进行改革的时候,也提出来,国务院领导对这个也有明确阐释,财政部、教育部也进行了研究,新的义务教育法也写了明确的意见,但是没有说说哪一年到位,这是逐步、逐年实施。大家可能理解,如果仅仅是免学杂费这一点事这么简单就容易了。实际上涉及的不仅仅是免学杂费的事儿,会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教职工的利益、涉及到学校目前不均衡的情况怎么改变,还有一些敏感的问题、择校的问题、进城务工子女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创造经验,逐步改革,现在已经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