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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充分考虑特殊教育儿童需要 强调"以人为本"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月27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2007年起国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记者]:教育部最近出台了特殊教育改革标准,我想问两个问题,一是新的课程标准出台以后,它的背景是怎么样,和以前的特殊教育课程相比新的课程标准有什么不同?二是新的特教教育课程出台以后对特教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旭明]: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国家特殊教育包括聋哑学生的教育、弱智学生的教育。大概在93年的时候教育部曾经下发了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和全日制哑校课程计划。在更早时候,一九八七年我们下发过弱智学校的课程计划,距现在有十几年的历史了。这三个课程计划在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显然是不适应现在的教学要求的,特别是实行了初中的新课程标准以后。

应该说教学的教育核心很重要应该是课程改革。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几年教育部在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教育课程改革,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作为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难度更大一些,它既要和初中教育、义务教育的课程改革相衔接,同时要充分考虑聋哑、弱智孩子的特点。所以更有它的特殊性。在2002年的时候教育部启动了《关于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启动了这样一项调研工作,经过几年努力,我们在网上了解到的情况,今年年初正式下发了全日制聋哑学校新的课程计划和全日制弱智学校新的课程计划。这三个新的课程计划在很多方面吸收了课程改革的很多长处和优点,同时充分考虑了特殊教育儿童的需要。在培养目标上,三个新的课程方案特别强调“以人为本”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素质教育、各种能力的培养。在课程结构上新的课程方案突出了均衡性、科学性相结合,综合课程与科学课程相结合,统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通过这三个结合体现对特殊孩子的对接和新课程改革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