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陈竺]: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新农合的试点工作和全面推进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新农合部际联席会议,在吉林、浙江、湖北和云南四个省进行试点,并陆续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从2003年到2007年,国务院连续四次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积极推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四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新农合制度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新农合覆盖的县(市、区)要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0%,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2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4.87%,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2.83%。全国新农合制度运行良好、成效显著,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