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陈竺]:综合分析目前工作状况,新农合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逐步建立了管理运行机制、筹资机制、结算报销办法、监管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各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
第二,新农合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逐步显现。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利用率有所提高,特别是住院服务利用率明显提高。
第三,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得到一定改善。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看病就医问题,在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也同步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第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
目前,推进和完善新农合制度的重点:一是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账户。二是形成科学规范的补偿方案。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三是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切实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规范、制度及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同时,有效开展农村卫生机构及其服务行为的外部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强对经办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提高新农合的管理能力。五是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农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基金安全。
农村卫生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农村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农业的繁荣和农民的健康。目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卫生部门将积极主动地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好,为农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