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主持人为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发布人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即将开展的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大家知道,我国是举世闻名的自行车大国,自行车是城乡群众基本的代步工具。目前我国的社会自行车保有量达到4.7亿辆,其中普通自行车为4.2亿辆,电动自行车5000万辆,可以说自行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自行车被盗问题越来越成为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和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
据抽样调查,近几年来,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是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虽然有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打击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收缴并返还了一大批被盗自行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看,从全国来看,当前的自行车被盗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
自行车被盗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不少地方对自行车被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存在畏难情绪。二是安全管理不严,近年来多数地方对自行车不再发牌发证,加之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跟上,自行车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三是治安防范薄弱,有的地方缺少自行车存放的地方,有的被挪用,加之缺乏看护力量,违法犯罪分子盗车比较容易。
四是打击整治不力,一些地方没有形成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合力,缺乏专门的研究和专项治理,加之群众报案少、报案难,日常的整治打击效果不明显。此外,一些群众图便宜买赃车,也助长了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自行车的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群众是“讲到烦,听着忧,想着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秩序,到了非下决心认真解决的地步。
开展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六个部门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采取的重要举措。所以,为什么开展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简单地用四句话来概括:第一,人民群众有反映;第二,党和政府有要求;第三,社会治安有需要;第四,综合整治有条件。现在已经到了下大决心,有条件集中整治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