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2日,“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7年年会开幕式在钓鱼台举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并致辞。
[华建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定型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时期。我们要坚持当前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兼顾当代人与后代人的福利权益,用制度来确保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快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作保证。要在继续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抓紧制定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未参保人员和无工作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办法,并妥善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各项制度的衔接工作,构建起社会保障安全网。要认真总结多年来的改革实践,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尽快制定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和《企业年金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相结合的法律政策体系,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长效机制。当前,要在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非公有制经济等新经济组织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建立事业单位和机关养老保险制度,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要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要求,不断提高统筹层次,抓紧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要抓紧制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投入回报率较好的项目,实现保值增值,提高基金未来的支付能力和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着眼长远,要明确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挥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效应,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完善社会保险计发办法,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比例,建立社保资金财政分担机制。根据物价变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建立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
三、加强经办管理。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制度和政策的落实。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增多,经办和管理服务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纠正重制度轻落实、重政策轻管理、重资金轻服务的问题,以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加强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趋势,加快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服务体系。
四、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既要防止挤占挪用等显性损失,又要防止贬值等隐性损失,保证基金安全,使之成为阳光基金、放心基金。要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基金监督工作贯穿到社会保障的每个环节。制定基金管理监督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征缴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