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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利益诉求问题已形成制度和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1月1日上午10时,公安部将在亚洲大酒店二楼锦和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贯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有关情况。

    [英国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我有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突发性的活动。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统计关于最近发现的突发性活动,这种活动是上涨了还是下降了? 第二个问题,《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不包括抗议,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不包括抗议?关于和平抗议是不允许的吗? 第三个问题,关于奥运会的。奥运会即将到来,可能要有很多和平的抗议,公安部怎么处理?是不是要跟国际惯例接轨,还是有自己的政策?请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武和平]第一个问题,这位朋友谈到的突发性活动的概念,描述不是太清楚,是不是指一些利益诉求,包括信访的问题?我给你介绍一下。如果你谈到的是利益诉求方面,我愿意给你介绍一些情况。群众有相关的诉求事宜,可以通过各级政府的信访部门来反映问题。这类问题各级党委一贯很重视,而且国家就此制定了国务院的信访条例。目前信访的渠道,包括老百姓反映问题诉求的渠道是畅通的。十七大期间,也有信访人员到北京,包括到各地、各省市的信访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这些问题也都逐步得到或正在得到解决。这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群众在反映利益诉求中对党和政府是充分信任的。我这里主要想介绍一下我们公安机关对这类问题的应对办法和处理措施。

    公安部在2005年组织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实施了大接访,就是根据群众的诉求,对涉法涉诉的案件,认为有哪些不满意、处理不公的,我们当时要求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在2005年一年,先后接待反映诉求的群众人数达到20万人,解决了一大批这样的问题。大家非常关注解决老百姓民生当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不是会形成一个机制,这一点我也可以告知这位朋友和各位,现在公安机关对于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问题已经形成了制度和机制。

    第一,公安机关建立了领导干部,就是公安局长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而且定期进行接待。厅局长除了接待以外,还要亲自办案、亲自接访、亲自阅卷,要看原来办案的卷宗,然后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同时有必要的还要进行回访。

    第二,落实各部门各警种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我们公安机关现在有多个警种,有治安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管理部门以及刑事侦查部门,这些部门要通过接待群众,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反光镜,发现自己的问题。各部门都要树立抓信访就是提高警察执法素质的意识,就是做稳定工作,就是做民生工作。同时,对信访案件进行考评。我们的督察要定期对下面的信访案件进行卷宗抽查,办得不好的、质量不高的,我们要进行倒查,还要责任追究。

    第三,派出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公安机关,两级接访督导组。这个督导组就是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办案力度,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掌握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就把这些重点案件列成目录,带着这些案件到基层公安机关。 目前我们还有四支督导组,有70至80人在各省进行督导活动,就是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今年年度交办的,也包括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我们已经化解到90%以上。你刚才提到的另一个问题,请马局长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