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介绍中国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任务与目标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京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这些年来中国在改善野生动物福利的状况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成效?关于动物福利法,您是不是也认为中国在现在有必要制定这样的法律?第二个问题,请问新闻发言人,您刚才讲到华南虎的问题,是我们林业部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那我的理解是我们林业部门对于虎照的本身真假应该是不承担鉴定的责任的,但是陕西的林业厅却认定它是一个真的,并将它公布了。那么,陕西林业厅是否越位了?是不是即便是林业部门找到一个真的华南虎,我们也不能证明它一定是我们公布的虎照里面的虎,这个照片的真假仍然是一个谜,到底哪个部门介入调查才能对虎照的真假作出权威的解释?谢谢。
[祝列克]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我们请野生动物保护司司长卓榕生回答。
[野生动物保护司司长 卓榕生]我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我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心。我们国家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也非常关注野生动物的福利。野生动物最大的福利就是要保护好它的野外栖息地,使它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通过多年的努力,仅中国林业部门就建立了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740多个,占国土面积的12.6%。在这些保护区当中,使85%的野生动物种群,3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全世界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是6.6%,发达国家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是10.2%。我们国家整个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15%,光森林和野生动物、湿地类型就占国土面积的12.6%,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水平,这表明我们国家对生态环境、野生动物的保护是极为重视的。
另一个方面,我们国家高度重视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的福利保障工作,一是现在在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有关的技术规范,努力改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条件。比如,我们国家已经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物种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饲养场通用的技术条件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技术的章程规范。通过这些制度和规程,对野生动物饲养的场地、卫生防疫以及饲养的技术条件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二个方面,我们国家建立了16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各地还建立了300多处的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对野外伤病动物以及其他来源的伤病动物及时地进行救治,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地放归自然。
第三个方面,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场所的清理整顿,对技术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时要求它整改,有的停止其经营利用的活动。比如说对养熊取胆,通过清理整顿,我们使养熊场的个数,从九十年代的480多个,现在已经降到68家,达到规划要求的就留下来,其他的都予以取缔。养熊取胆已经从以前的穿铁背心、用小铁笼等行为全部转变为现在的自体造管引流无痛操作,并对熊的活动场所进行了极大的改善。
[祝列克]第四个方面,我们全面停止了一切利用活体动物来喂养猛兽的表演行为,规范了动物园、马戏场等野生动物的展出和表演。
第五个方面,我们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起推出了实行驯养繁殖的活体野生动物的标识制度,努力建立驯养繁殖活体野生动物的档案,强化管理措施,保障动物得到良好的待遇。
第六个方面,中国制定并发布了活体野生动物运输的要求,按照国际上通常野生动物运输的一些标准和规范来推行我们国内的野生动物运输的管理,确保野生动物的运输安全和动物的福利。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推进,我们还要进一步地为加强和改善动物福利做出进一步的努力。通过上述努力,我现在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我们国家野生动物福利问题得到了极大地关注,动物的福利有了极大地改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