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安平在会上发言。

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政府网对会议进行图文直播。 图为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安平。 中国政府网 郭小天摄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年10月份以来,在国土资源部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肯定。《中国国土资源报》集中报道了我省开展活动的情况。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加强对教育培训活动的领导
我省有1894个乡镇、47667个行政村,乡村人口占河南总人口的69%;全省乡镇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矛盾集中,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护好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的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动员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共同保护资源、严守耕地红线,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我们感到,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中原的需要。必须站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战略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上来。
国土资源部决定在我省进行试点的任务下达后,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叶冬松亲自召集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培训工作,要求各级组织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抓好试点,务求实效。省及各省辖市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各级普遍成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教育、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搞好教学设施保障和经费保障,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联系河南实际认真筹划,明确教育培训活动目标原则
一是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规划。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堂课教育为主,采取纳入全省"十一五"基层干部培训计划、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全省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行政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共5万多名培训对象全部轮训一遍。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乡镇、村干部依法管理和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辖区国土资源信访率明显降低。
二是有针对性地明确培训重点内容。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基层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实际,我们要求各级在培训中突出两个重点:一方面,乡镇、村干部应知应会的政策规定要让大家掌握。比如,我们国家都建立了哪些严格地耕地保护制度,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耕地保护应负哪些责任,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权限和程序是什么等等。另一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和惩处办法要让大家了解。比如,哪些行为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违法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等。通过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真正意识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增强依法管好用好资源的自觉性。
三是实事求是地提出培训原则。乡镇、村干部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又处在基层工作第一线,参加学习培训时间难落实、精力不集中的问题比较普遍。我们要求各级认真把握这些特点,在培训时间安排上不宜过长,一般安排2至3天;在讲授内容上,注重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在培训方法上,强调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国土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查处土地违法等专项行动相结合,把培训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培训中,各地很好地把握了上述原则,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从严要求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规模大、涉及面广,各级组织部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全程参与、全力配合,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首先,在抓好师资培训上下功夫。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专业性、政策性比较强,必须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省、市两级共从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和国土资源部门选聘100多名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教员,10月份全省统一组织了大规模培训,邀请国土资源部领导、专家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各地以国土资源部编发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编写讲义,制作课件,备课试讲,及时收集反馈意见,确保了授课质量和培训效果。
其次,在加强教学管理上下功夫。这方面,各地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商丘市在组织培训时,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带队,负责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济源市为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南阳市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同志跟班学习,培训地点选在距市区30公里以外的培训基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等等。截止目前,全省已办各类培训班63期,培训乡镇、村干部8645人,到课率达100% 。
第三,在创新培训方法上下功夫。各地在培训中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及多媒体教学等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有的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技术手段,开办专栏和开展远程教育培训,使基层干部能够更加方便地学习国土资源知识,了解相关政策。商丘市邀请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同志结合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例,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上了一堂极其生动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课,通过录像光盘在全市播放后引起很大反响;鹤壁、周口等市坚持开放式教学,把土地管理存在的社会问题搬到课堂,进行现场解难答疑,学员和教员共同探讨争论问题,气氛热烈,收效明显。参加培训的广大基层干部普遍反映说,通过学习填补了头脑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空白,认清了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守土有责意识,提高了履行职责能力。
四、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教育培训活动成果
一是建立长期"纳入"制度。基层干部队伍是动态的,集中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可能一劳永逸。对此我们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从2008年开始,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落实。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省里成立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办公室,定期对各地落实培训计划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落实到位、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其组织补训,确保培训时间、人员、内容、经费、场地、效果"六落实"。
三是建立培训成效考核评估制度。各地都建立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档案,并加强了对培训对象的跟踪考核。重点进行"三查一看":通过检查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落实,国土资源违法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因土地、矿产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是否明显减少,看基层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此作为评价干部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是建立"土地协管员"制度。我省正在总结推广商丘市建立"土地协管员"制度的做法,即:把耕地保护任务相对较重的一些村干部、乡镇退休干部经定期培训正式聘为"土地协管员",给予一定待遇并赋予其宣传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协助国土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反馈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信息、调解农村土地及宅基地纠纷等相应职责,把培训和使用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培训一个,见效一个;培训一个人,带动一批人,影响一方人。
我们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六部门通知精神,在全省掀起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新高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浓厚氛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目标、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全面开创建设小康社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