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在会上发言。

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政府网对会议进行图文直播。 图为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杨周复。 中国政府网 郭小天摄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六部门在这里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做出部署和动员,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一个实际行动,是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基本国策,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要求的需要。教育部党组书记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强调教育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和其他部委做好相关工作,刚才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的领导同志都做了重要讲话,这里我代表教育部对教育系统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我们生活的土地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家园,我国国土资源的状况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党的十七大报道明确提出,要严格保护耕地,坚持节约资源,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县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乡村级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是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一大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国基层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耕地,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主管部门和参加宣讲活动的高校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准确理解国土资源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知识,深刻认识市情、国情、省情,深刻认识国土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教育培训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这次活动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认真动员,积极参与。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是此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关键环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纳入2008年地方教育工作培训计划,高等院校,特别是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高等院校,有较强的师资力量,有多年教学科研经验,是搞好这次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国土资源组织的中央宣讲团已经组建完成,其中吸收了部分高校的教师,各省级县级政府,也将于明年一月组建宣讲团,并将吸收相关院校教师参加,希望各地、各高校按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抽调骨干教师,积极参与这次活动。同时加强宣传工作,也是本次活动一个重要的安排,教育系统要充分利用教育报刊、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网站等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这次活动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培训带来的新面貌、新变化,为顺利完成这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发挥优势,尽职尽责。参加宣讲工作的高校教师,在本次活动中担负着光荣而重要的责任,要认真参加宣讲团就要活动,做到充分的思想准备和业务准备,要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要重点宣讲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要多介绍,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分析,使广大基层群众,认清其危害性,要创新宣讲形式,多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把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透、讲明白,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讲实、讲活,努力营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浓厚氛围,促进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全国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