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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思和: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组织部门要抓好三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组部部务委员、组织局局长傅思和在会上发言。 

    2007年12月25日下午15时,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政府网对会议进行图文直播。 图为中组部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傅思和。 中国政府网 郭小天摄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央组织部发言,在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六部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县乡村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基层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县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次开展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抓好三项工作。

    第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培训班次的安排和培训对象的选调工作。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要按照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地的“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采取调训、轮训等方式,组织举办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各类培训班次,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其中,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培训;乡镇的领导干部由市地一级负责培训;村级干部由县里负责培训。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将培训对象向下一级延伸。

    第三,要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每年冬春季节的农闲时期,向广大基层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农村党员干部现有理论教育和电化教育等各种手段,积极组织开发各类教学课件,多形式、多途径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动员和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国土资源各类法律法规的施行,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目标的实现。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