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15时,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李毅中]国务院安委会1月8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初步意见的汇报。遵照永康同志和建敏国务委员的指示,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做了修改完善。下面作简要说明:
(一)2008年工作总体要求。2008年是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并向2010年明显好转目标前进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挑战与机遇同在,面对严峻形势,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付出更多艰苦努力。
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理论、推动工作创新,健全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治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加快科技进步、提升保障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到2010年实现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考核指标。依据 “十一五”规划要求,经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总体控制指标是: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07年实际下降1.4%,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3%。同时确定了4类、27项具体指标,并以此为依据测算确定了各省(区市)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国务院安委会即将下达。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控制考核指标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有利于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相关指标在连续两年较大幅度下降之后,2008年继续下降确有一定难度。但逐年降低事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各地、各行业的实际看,事故下降的空间仍然是有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把目标指标尽快分解落实到市(地)、县、乡镇和重点企业。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决定把2008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只有治理隐患,才能防范事故,才能把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前一段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差距仍然较大,高危重点行业企业的隐患问题仍然大量存在。要深入宣传发动,调动各方积极性,依靠全社会力量,以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依据,以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