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直播>> 新闻办1>> 重要内容提示
 
陈锡文:建设用地必须强调集约和节约使用土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3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闻办定于2008年1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当前农业农村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等方面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路透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您一直在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商业用地的现象,您对于土地流转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有什么具体意见?第二个问题,由于农村的一些土地纠纷问题带来了很多矛盾,你对于由于土地纠纷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在2007年发生了多少这样的事件,有没有具体的数据,比如说多少人死亡、多少人受伤、多少人被拘捕?

  陈锡文: 关于农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问题。我想世界各国都有这样的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中国也不例外。世界各国对土地的管理有一个通行的基本制度——土地的用途管制,就是要严格管制农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的农地转为非农地的过程中,政府特别强调这样几个环节:1、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非农业的建设用地在开工建设之前必须通过审批。中国是人均耕地资源非常稀缺的国家,到2006年底中国的总耕地面积只有18.27亿亩。人口在继续增加,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需求在不断增长,为了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中国政府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必须保障的底线。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中国工业化进程、城镇化进程在继续推进,免不了要占用一些耕地。近几年国务院批准的,占用耕地的建设,一年大概是280万亩。同时对于所有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都提出了明确的耕地补偿要求,必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垦或者整理出耕地,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

  关于建设用地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把握两点:第一,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政策办事;第二,必须强调集约和节约使用土地。

  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的纠纷:第一,由于征地引起的纠纷。征地引起的纠纷又有两类,一类是一些地方政府、一些开发商违法违规,随意侵占农民土地所引起的纠纷,还有一类尽管是国家批准的征地,但是补偿没有到位,对农民的安置没有落实。第二,农民承包土地过程中引起的纠纷。这一类纠纷主要有几种表现:1、乡组织、村组织领导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把土地给别人使用;2、乡村组织随意把农民承包的耕地改变用途;3、村组织没有依照政策规定,多留所谓的“机动地”,就是由村干部掌握的机动地。对于第一类征地引起的纠纷,去年国务院责成国土资源部开展对违法占用土地的百日行动。通过土地执法的百日行动,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清查了近三万起违法使用土地的现象。涉及到的土地大概有100万亩上下,有关方面正在进行依法清理和处理。对于第二类土地承包中的矛盾和纠纷,农业部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突出问题的集中清理。这项工作是农业部牵头,共有七个部委参加,据我所知还在进行之中,还没有完全结束。